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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来源:  作者:  编辑:嵩明县  日期:2023-11-15  点击率:12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第一部分  嵩明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红十字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于2010年4月从县卫生局分离成立,其主要职责: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5.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7.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8.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9.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它事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开展“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大讨论大竞赛活动。2022年以来,嵩明县红十字会争做“对标赶超”的“行动派”,以“思想破冰”促“行动突围”,围绕差距怎么看找问题,发展怎么办找思路,未来怎么干找对策,通过“三比三查”找问题差距,以“五个坚持”对标赶超。一是对比自我认知讨论自查围绕理想信念坚不坚定、业务学习经不经常、岗位职责清不清楚等10方面开展讨论自查2次;二是对比目标任务对照检查。对照“八条赛道”及市、县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对标自查,对照市红十字会17项目标任务,“找”差距、“亮”成绩、“比”作为,形成竞赛赶超氛围;三是对比群众满意开展评查。开发设计网上问卷调查小程序,在红十字志愿者、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中开展红十字工作意见建议问卷调查评查。     

2.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稳步推进。2022年,县红十字会制定了《嵩明县红十字会关于在镇(街道)建立基层组织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学校建立红十字会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红十字组织建设工作,建成县教体局红十字会、嵩阳一小红十字会、小街镇哈前村委会红十字会等基层组织10个;在小街镇哈前村委会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示范点1个,完成镇(街道)红十字组织建设工作。新发展会员30人,目前累计发展个人会员200人;目前累计发展团体会员单位82家;新增注册志愿者50名,目前累计有红十字会注册志愿者383名;认真开展团体会员单位会费收缴工作。

3.全力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围绕重视抓好备灾救灾工作这一重点,重视应急队伍设,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在预防处突事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2022年3月中旬,县红十字会安排三名救援队员到晋宁区黑豹救援训练基地参加市红十字救援队开展的三天三夜救援技能训练,队员救援专业技能得到了提升,应急管理意识得到了增强。5月份,嵩明红十字救援队圆满完成了由嵩阳街道、嵩明自行车协会举办的庆“5.1”自行车大赛救援保障任务。2022年10月28日,嵩明红十字救援队20名队员参加了昆明市在嵩明开展的2022年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4.切实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应急救护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一年来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培训8期培训人数2000人;开展救护员培训6期,培训持证救护员人数300人。

5.积极开展募捐筹资及人道救助活动。2022年,嵩明县红十字会筹集款物合计220万元。其中结合“5.8人道公益日”及“99公益日”开展网络募捐活动,募集大病救助基金49.34万元,募集“博爱阳光助学基金” 9.8万元,捐款明细均已公示;接收疫情防控捐赠物资价值74.964万元,其中定向县医院核酸检测仪器58.8万元,疫情防控物资16.164万元交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管理使用;接受助力乡村振兴及其他捐款 52.08万元,均按捐赠人意愿和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一年来,县红十字会积极开展人道扶危济困活动,开展“红十字博爱送温暖”活动。对三镇两街道山区贫困群众、无经济来源的低保户、突遭变故陷入困境家庭开展慰问,慰问救助农户130户,慰问资金4.16万元;开展麻风村休养人员、艾滋病贫困家庭慰问35户,慰问金额0.5万元;开展大病困难家庭救助活动,救助慰问大病困难家庭47户,救助金额9.3万元;为3户大病困难家庭申请市红会救助;慰问火灾户2户,慰问金额0.3万元。在“六一”国际儿童节、端午节到来之际,嵩明县红十字会联合相关爱心企业到小街镇匡郎小学开展“圆梦六一·情暖端午”活动,为孩子们送上了价值10000多元的节日礼品。联合县残联党支部、县科协党组、县培智学校党支部,同培智学校的“慢飞天使”们开展“圆梦六一·情暖端午”“链式”组织生活,为孩子们送上了书籍、绘画颜料套装、油画棒、画架等价值5000余元的节日礼物。

6.“三献”工作再上新台阶。“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为根本宗旨,大力推进生命救援工程。组织志愿者开展“爱的延续在春城、生命的意义是奉献”清明缅怀遗体、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活动。一年来,积极引导推动志愿者参加无偿献血20人次,人体器官捐献志愿捐献登记志愿者新增登记人数10名,造血干细胞新增登记人数15人,已有10人完成采样入库,遗体捐献新增登记志愿者2名,实现遗体捐献1例。

7.弘扬红十字文化同志愿服务工作纵深发展。紧紧围绕“5.8世界红十字日”、“防震减灾日”等重大宣传日,与各相关部门统一行动、上下齐动、左右联动,5月7日,在县城兰茂广场组织开展以“5.8人道公益日”活动为主的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活动。同时,重视抓好志愿服务精神宣传与传播工作,大力开展志愿服务精神宣传活动和人道主义服务活动。2022年新注册登记志愿者50名。每月开展敬老爱老、义剪义诊、公益环保等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次。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扩大了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和民众知晓率,红十字会精神进一步深入人心,更多的人主动参与到红十字公益事业中来。同时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与中国·嵩明网、悦读嵩明、嵩明政务网、嵩明电视台等宣传媒体加强联系,借助信息平台多方宣传县红十字会工作,坚持做到红会工作公开透明。一年来,组织召开红十字志愿者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1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8次,参加人员200余人次,发出工作信息36条,被各级采编12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赈济救护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嵩明县红十字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红十字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嵩明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无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741,010.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1,010.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998.80元,增长3.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998.80元,增长3.6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增加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741,010.58元。其中:基本支出709,020.58元,占总支出的95.68%;项目支出31,990.00元,占总支出的4.3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998.80元,增长3.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3,808.80元,增长13.40%;项目支出减少57,810.00元,下降64.3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为人员工资调标增加人员经费,减少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9,020.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5,123.89元,占基本支出的9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896.69元,占基本支出的4.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99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应急救护知识培训,购买救援装备及救援队保险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1,010.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5,998.80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增加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6,700.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2%。主要用于红十字行政运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等支出615438.34元,占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90.9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61262.24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9.05%。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3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红十字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均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红十字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嵩明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61,596.13元,其中,流动资产37,451.79元,固定资产21,192.53元(原值46,6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951.81元(原值4,6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97.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132.53元(原值与上年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红十字会没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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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嵩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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