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聘请嵩明县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名誉会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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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嵩明县委同意,嵩明县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聘请县委副书记、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书记、县委党校校长霍延同志为县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名誉会长。
作者:
编辑:嵩明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嵩明县委同意,嵩明县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聘请县委副书记、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书记、县委党校校长霍延同志为县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名誉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