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受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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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陆良县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受理程序
一、受理捐赠单位:县红十字会;
二、本单位接受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各界、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捐赠款物;
三、捐赠电话(传真):0874—6225977;
四、捐款接收程序:
1.汇入接收捐款单位名称:陆良县红十字会;
2.汇入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陆良支行,银行帐号:53050164763600000711
3.凭银行缴款单到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开具捐赠发票;
4.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凭捐赠发票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0〕30号);
5.捐赠者也可到红会办公室捐赠现金。
五、捐物接收程序:
1.陆良县红十字会接收;
2.陆良县红十字会开具捐赠物资收据
六、将接受捐赠物资的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将信息反馈给捐赠者。
53050164763600000711
53050164763600000711
530501647636000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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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陆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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