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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红十字会第一轮“勐腊县博爱‘10元家 庭筑梦1+1’公益募捐项目”募捐资金 专项审计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勐腊县  日期:2024-10-21  点击率:9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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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红十字会第一轮“勐腊县博爱‘10元家庭筑梦1+1’公益募捐项目”募捐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中静专字〔2024〕第056号

 

 

 

我们接受委托,对勐腊县红十字会2022年3月1日2024年3月20 日第一轮“勐腊县博爱‘10元家庭筑梦1+1’公益募捐项目”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专项审计。勐腊县红十字会提供了2022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 20日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 整性负责。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中华 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勐腊县红十字会的实际情况,采取了核对账簿、检 查相关会计凭证、查看有关规章制度、了解业务流程等多种检查方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 勐腊县红十字会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第一轮“勐腊县博爱‘10元家 庭筑梦1+1’公益募捐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审计工作涉及 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该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证据。审计过程中,我们结 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账簿及凭证、实地核查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 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将具体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勐腊县红十字会成立于2015年4月11日,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 会救助团体,列入勐腊县群众团体机构序列,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具有公

1 


 

 

西 双版纳中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专     

开募捐资格,2022年3月获得云南省财政厅和云南省税务局联合确认的 “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532823MB0X09179R,法定代表人:杨喜民,组织住所:云南省西双版纳 州勐腊县迎宾路6号,经营范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人体 器官捐献、红十字会会员管理。

二、审计情况

(一)第一轮“勐腊县博爱‘10元家庭筑梦1+1’公益募捐项目”基本情

2022年9月26日勐腊县红十字会在慈善中国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 募捐方案备案,募捐方案备案编号:13532823NBOX09179RA22001; 救助目的:救 助勐腊驻辖区特困女家庭,募捐款物用途:救助因病、特困家庭;募捐起止时间: 2022-3-1至2023-3-1。

(二)第一轮“勐腊县博爱‘10元家庭筑梦1+1’公益募捐项目”救 助情况

2022年12月至2024年3月共救助107个困难家庭、支付募捐款 255,500.00元。如下表:

转账日期

支付金额(元)

救助家庭(个)

2022年12月2日

90,000.00

28

小计

90,000.00

28

2023年3月15日

36,000.00

14

2023年10月16日

66,000.00

33

小计

102,000.00

47

2024年2月7日

26,000.00

9

2024年3月12日

37,500.00

23

小计

63,500.00

32

合计

255,500.00

107

 2 


 


 

西双版纳中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2021年第一轮“勐腊县博爱‘10元家庭筑梦1+1’公益募捐项 ”资金使用情况

1.收入情况

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日共收到第一轮“勐腊县博爱‘10元 家庭筑梦1+1’公益募捐项目”募捐款265,044.16元。

2.支出情况

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第一轮共支出“勐腊县博‘10元家庭筑 1+1’公益募捐共支出256,880.00元,其中:2022年支出90,630.00元、 2023年支出102,000.00元,2024年1-3月支出64,250.00元。

3.退回情况

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共退回公益募捐款1,380.00元;其中:2022 12月12日因已过公示时间退回勐腊县教育局公益募捐款630.00元,2023 5月4日因募捐时间已过退回勐腊县高级中学公益募捐款750.00元。

4.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结余8,164.16元。 使用情况明细见下表:

 

 

收入支出明细表

单位名称:勐腊县红十字会                期间:2021年至2024年3月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一、第一轮“勐腊县博爱‘10元  家庭筑梦1+1’公益募捐项目”资 金收入

 

265,044.16

二、第一轮“勐腊县博爱‘10 元家庭筑梦1+1’公益募捐项  ”资金支出

 

256,880.00

其中:

 

其中:

 

1.2022年3月至12月

264,294.16

1.2022年3月至12月

90.630.00

2.2023年3月15日

750.00

2.2023年度

102,000.00

 

 

3.2024年1月至3月

64,250.00

退回金额

1,380.00

其中:

 

 3 


 

 西双版纳中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专项审计报告

1.已过公示时间退回(2022.12.12)

630.00

2.募捐时间已过,故退回 (2023.5.4)

750.00

结余金额

8,164.16

三、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勐腊县红十字会内部控制制 度基本健全,制定了《勐腊县红十字会内部控制制度,并遵照执行了《云 南省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勐腊县红十字会 的第一轮“勐腊县博爱‘10元家庭筑梦1+1’公益募捐项目”重大事项做 到集体决策,款项支出公开透明,完成了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募捐资金 收入和支出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云南省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存在未按要求、按时公开募捐和实施情 况的问题。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一)未按要求、按时公开募捐和实施情况

经查询慈善中国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募捐进展情况发现,勐腊县红十字  会分别在2022年9月6日、2023年6月7日对勐腊县博爱“10元家庭筑梦1+1” 活动发布募得款物情况和募捐情况描述,但未对募得款物金额进行公示、未对募  捐情况进行描述。

上述问题不符合《云南省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三 十七条“各级红十字会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募捐和捐赠接受执行情况。公 开募捐周期超过6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 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捐赠项目实施周期超过6个月 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 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集款物使用情况”的规定。

建议: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对公益募捐项目募捐情况、实施情况和募集

4 


 

西双版纳中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款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O 二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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