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红十字会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一、信息采集与报送
(一)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综合股、赈济救灾股共同负责政府网站的信息采集、上传和更新。
(三)各股室及个人所拟写的信息、材料等,必须经“三审三校”后,由专人负责上报、发布、公开。
二、信息的审核与公布
(一)未经领导批准,或属于内部掌握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或上传。各股室报送的信息,由综合股按照网站信息规范,统一字体、统一格式制作后,经“三审三校”后方可公开。
(二)信息公开应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后再发布。
(三)树立法律意识,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自觉远离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文明上网。
三、发布时限
各股室报送并经领导审核后的信息、文件,网络管理人员应及时完成登记录入。
四、信息更新
网络管理人员要时刻注意信息动态,一旦发现有超时、过期、失效的网上信息,应及时调整、更新。网站管理平台设专人进行管理,加强对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范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守好舆论主阵地。
作者:龙陵县红十字会
编辑:龙陵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