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红十字会“博爱送万家”物资发放管理办法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博爱送万家”物资(以下简称“博爱物资”),是指用于“博爱送万家活动”的各类救助物资,包括各级政府及部门下拨、各级红十字会调配、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和人士捐赠、县红十字会专项采购的物资。
二、基本原则
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物资发放各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物资分配方案、受益对象名单、发放情况等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
专物专用原则:博爱物资专项用于“博爱送万家”救助活动,严格按照捐赠人意愿或活动宗旨使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精准高效原则:精准识别受益对象,优化发放流程,确保物资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放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
三、出入库流程
入库:救灾物资运抵→安排存放地点→专人负责接收(归集、登记、统计)→入库清单(物品名称、数量、种类、合计)→向捐赠方出具收据。
出库:制定分配方案→领导审批→专人负责发放做好统计→受赠单位接收物资并向捐赠方出具收据(发放单位名称、发放物资种类、名称、数量、时间;受赠单位盖公章)→存档(收据)以便接受审计→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公示发放情况。
四、过程监督
县红十字会通过实地核查、查阅资料、电话回访等方式,对物资发放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截留克扣、浪费物资等问题。
五、资料存档
对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出入库台账、发放登记表、影像资料、总结报告等,分类整理归档,以备审计和检查。
作者:龙陵县红十字会
编辑:龙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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