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昆明市红十字会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等情况予以报告,并通过网络公布本报告。咨询或了解昆明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也可联系昆明市红十字会宣传筹资部(联系电话:0871-63105364)。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昆明市红十字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会长任组长,副会长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全会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由宣传筹资部负责,主要是包括信息维护、信息安全保障、培训等方面工作,办公室负责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督促工作,通过以上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制定《昆明市红十字会信息审核、报送制度》、《昆明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办理制度》,按照要求,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市红十字会根据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单位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2、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根据《昆明市红十字会信息审核、报送制度》,统一信息发布出口。要求机关各部室承办人员及时填写《昆明市红十字会工作动态信息上网审批表》,报会领导审批并交宣传筹资部,由宣传筹资部在一个工作日内上网站予以公开;未经审核批准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二是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工作连续不间断。三是要求对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稳妥处理,做到规范受理行为,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计划
2015年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并积极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等工作
市红十字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提高了信息公开承办人员的能力素质。同时,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利用广播、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范围及公开形式
1、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红十字会组织编制《昆明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各项工作信息,完成《昆明市红十字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2015年3月30日前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2015年度市红十字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4条,全文电子化100%。
3、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公开指南7条、公众监督21条、工作动态440条、业务及服务3条、通知公告38条、红十字党建5条。
4、本年度重点公开的信息有:为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博爱之星”活动进展、救助社会弱势人群的信息、公布了捐赠明细、救助公示等。
5、2015年度市红十字会公开信息的方式主要是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官方微博发布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1、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宣传筹资部收集信息进行初审,再报主管领导审批。
2、建立《昆明市红十字会信息审核、报送制度》,统一信息发布出口。要求机关各部室承办人员及时填写《昆明市红十字会工作动态信息上网审批表》,报会领导审批并交宣传筹资部,在一个工作日内上网站予以公开;未经审核批准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
3、市红十字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确保不泄露工作秘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5年没有收到书面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二)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度来电查询主要涉及的是咨询怎样参加救护员培训,取得救护证、如何进行遗体捐献,如何申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小天使基金”、“阳光天使基金”,我们都进行了详细的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市红十字会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市红十字会没有发生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市红十字会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信息的时间不是很及时,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时效。今后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