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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红十字会成立于1922年。2002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独立设置为正县级机构。2010年完成14县(市)区红十字会机构独立设置工作;2011年批准成立了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全市红十字会专职干部由原来的14人增加到77人。截至2016年6月,全市共有基层及团体会员单位463个,红十字志愿服务队9支,市级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2家。多年来,全市各级红十字会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重点,按照红十字会“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的宗旨,广泛争取国内外援助,开展人道救助,积极参与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协调推进驾驶员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加大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的力度,大力推进红十字宣传筹资工作,着力打造公开透明规范的筹资平台;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在目标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预防宣传与关爱工作等,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和社会反响,为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较好地发挥了党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
部门名称: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漆一桦
部门职能:
1、负责市红十字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和重要文稿起草;
2、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与省会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并牵头承办相关事宜;
4、负责会机关行政管理和各部室、项目办、直属单位的协调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5、负责督促检查会领导、执委会决定事项和重要批示、重要文件、重要工作的落实;
6、负责会机关印鉴管理、文件处理、机要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综治维稳、安全保卫、值班安排、来信来访以及会机关车辆管理等工作;
7、负责与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及省内各级红十字会的工作沟通联系,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8、负责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管理;
9、完成会党组、执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部门名称:组织宣传部
部门负责人:伍艳
部门职能:
1、统筹并指导县(市)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2、负责宣传、检查、督促、指导红十字会法律法规的实施;
3、负责红十字会系统专兼职干部培训工作;
4、负责红十字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各级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负责指导各级红十字会开展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指导各级红十字会做好冠名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市红十字会网站的管理维护及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宣传队伍建设;
7、负责市红十字会重大宣传活动、新闻报道、品牌推广工作;
8、负责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国际人道法的传播及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
9、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10、完成党组和执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部门名称:赈济救护部
部门负责人:李雪芳
部门职能:
1、负责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红十字会开展备灾救灾及业务培训工作;
2、组建和管理市级应急救援队、组织应急演练;
3、负责市红十字会救灾、备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级红十字会救灾、备灾设施的建设工作;
4、负责市红十字会捐赠物资和救灾储备物资的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落实应急工作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以及开展扶危助困工作;
6、负责对市内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实施救助,及时收集、整理、上报灾情和及时反馈救灾救助信息;
7、负责备灾、救助和恢复重建项目工作,督促并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工作;
8、指导、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培训和红十字参与养老服务;
9、指导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工作;
10、完成党组和执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