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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红十字会 备灾救灾储备物资仓库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  作者:  编辑:景洪市  日期:2023-09-30  点击率:162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一、工作总则
  真实准确地反映备灾救灾储备物资全面情况和物资动态全过程,建档、归档及时,资料完整齐全,装订整齐有序便于保管查阅并保守档案秘密。
  二、收集、审核归档资料
  每批备灾救灾储备物资入库、调拨工作完结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物资档案归档工作,按照归档范围认真清点资料,确保归档资料齐全、完整。具体归档内容如下:
  (一)入库归档资料
  1.《救灾物资入库(储备)通知单》及物资运输交接凭证;2.《救灾物资入库验收单》;3.《物资短损、溢余情况报告表》;4.捐赠函;5.相关捐赠企业生产许可、经营资质;6.产品批次检验报告;7.捐赠产品出库清单;8.《捐赠物资登记表》;9.其他物资入库依据及凭证。
  (二)出库归档资料
  1.《救灾物资调拨通知单》;2.《救灾物资出库单》;3.《救灾物资运输任务单》4.其他物资出库依据及凭证。
  (三)日常管理归档资料
  1.《备灾救灾仓库进出库登记表》;2.仓库安全巡查记录;3.救灾物资接收、调拨、库存统计报表。
  三、档案管理
  (一)物资档案建立后,应对资料进行整理复查,填写《档案卷内目录》,然后按归档范围对资料进行装订,档案封面及附表应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做到内容填写规范、字迹工整清晰。
  (二)物资档案建立后,应交档案室集中管理,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老鼠、防污染、防泄密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物资档案借阅时,需填写《借阅救灾物资档案登记表》,并经分管领导批准;需携带档案外出或外单位人员抄录、复印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审批,借阅档案严禁拆卷、涂改、污损和擅自复印,用完后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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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景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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