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活动 >> 人道救助 >> 正文
镇康县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工作流程
来源:  作者:  编辑:镇康县  日期:2026-09-15  点击率:1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一、救助申请

申请人需填写《人道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交户籍所在地乡(镇)红十字会或所在单位,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注明持卡人和开户银行)复印件等材料。因病、因残、因灾等申请救助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审核

1.乡(镇)或部门对申请人情况(包含申请原因)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2.县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救助进行复核,并检查提供材料是否完整、齐全。

3.县红十字会召开党组会议,依据《镇康县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工作制度》研究确定救助档次及金额。

、救助实施

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至受助人账户,外籍人员救助以造册领取现金或委托方式进行发放

镇康县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申请审批表.doc

镇康县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缅籍)申请审批表.doc

 

 

作者:
编辑:镇康县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镇康县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