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献血者关爱政策
按照《昆明市献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持《无偿献血证》的献血者及其父母、子女、配偶在同等条件下,医疗机构应当保障其享有优先用血权利。
按照《昆明市献血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全血每 200 毫升按 1 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 1 个治疗单位按 1 次计算:
(一)献血满 5 次的,本人终生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二)献血不足 5 次的,自献血之日起 5 年内按照献血量的三倍本人免交临床用血费用;超过 5 年的,本人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三)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献血注意事项
献血基本要求:
1.年龄:国家提倡年龄18 周岁~55 周岁的公民参与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 60 周岁;2.全血捐献体重:男性≥50kg,女性≥45kg;
3.血压:12.0 Kpa(90 mmHg)≤收缩压<18.7 Kpa(140 mmHg),8.0 Kpa(60 mmHg)≤舒张压<12.0 Kpa (90 mmHg),脉压差:≥4.0 Kpa(30 mmHg);
4.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全血献血量为200毫升、300毫升和400毫升,自愿选择,两次献血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6.近一周内有感冒、发烧、服用药物等情况,女性月经期及前后三天应暂缓献血。7.近三个月内有纹身,洁牙的暂缓献血。
献血前注意事项:
1.献血前一天要保证充足睡眠,保持日常生活习惯,不宜做长时间的剧烈运动;
2.献血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
3.捐献全血当天不要空腹,宜清淡饮食,献血前两餐不要吃高脂肪、高蛋白食品,如肥肉、油炸食品、豆浆等,未服用药物,不要饮酒。
献血过程中注意事项:
1.献血前须填写一份《献血者健康情况征询表》,进行献血前健康征询,如实反映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
2.献血前须测量血压、脉搏、体重,并采集血样初检,检测项目包括血型、血比重、乙肝表面抗原及谷丙转氨酶;
3.献血时伸直胳膊,献血侧手臂根据医护人员的指导做松攥拳动作,放松心情,有问题及时与医护人员沟通。
献血后注意事项:
1.献血完毕后,三指并拢按压针眼15分钟,或用专业的弹力绷带绑扎25-30分钟,在献血现场休息至少15分钟;
2.献血后2小时内献血一侧手臂不要提重物,4小时后可去掉创可贴,24小时内针眼处不要着水,不要做剧烈运动或重体力劳动;
3.献血后保证充足休息,合理饮食,血容量在适当饮水补充体液后经1~2小时可恢复,捐献全血后7~10天,红细胞、血红蛋白可恢复至献血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