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捐赠款物筹集管理使用工作情况
(一)筹集方面:施甸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五年(2020年—2024年)来,施甸县红十字会共募集款物价值2477.47万元,其中:线下募集款物2165.46万元,线上募集款物312.01万元(“99公益日”筹款205.11万元、“5·8人道公益日”筹款106.90万元)。线下募集款物已全部按捐赠方意愿拨付至受捐方使用,线上募捐资金按上级红十字会下拨情况和资金使用方案实施项目。红十字会所接收的捐赠款物主要是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施甸县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认真履行批准程序。
(二)管理方面:施甸县红十字会为了更好开展捐赠工作,专门开设捐赠银行专户,建立专账进行管理。所接受的捐赠财产均为捐赠人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包括货币、实物等,接受的实物均具有使用价值并符合相关标准。在办理捐赠手续时严格按照捐赠手续要求办理,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或请其出具捐赠函,明确相关内容,明确捐赠人不得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接受捐赠后应时出具捐赠票据。
(三)使用方面:施甸县红十字会建立相关制度,规范捐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定期接受审计机构审计和民政部门监督,并向理事会、监事会报告。对于接收的捐赠款物及时按照捐赠方要求及时拨付受捐方使用,并做好后续跟踪监督,确保捐赠符合捐赠人的捐赠意向,达到捐赠预期效果。
二、面临的困难问题
(一)募集款物能力弱
1.社会公益捐赠活动发起次数太多,社会民众普遍产生疲惫心理。近年来,教育体育局、教育发展公益服务中心、团县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相继开展了“共为校园添绿荫”、教育发展公益服务中心捐资、教育扶贫项目、“5·8”人道公益日捐款、“博爱保山行·捐资助学”、爱心圆梦、绿美家乡等系列捐赠活动,受经济形势大环境的影响,企业效益不佳、市场经济不景气,消费水平只增不减,多部门多时段发起的公益捐款,致使部分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公职人员普遍产生厌倦心理,从而影响了捐赠的善举行为。
2.监管机制相对滞后,社会信服力偏低。目前,捐赠监管立法仍处于起步阶段,有诸多不完善之处。当前,我国关于慈善捐赠的法律已有很多,但是核心的监管法律较少,法律资源稀缺,只有《公益事业捐赠法》和《红十字会法》两部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仅靠两部法律并不能有力的对慈善捐赠的开始及其过程进行良性监管。所以,社会民众及捐赠者对募捐项目资金使用产生质疑,从而不愿参与公益捐款。基层红十字会募捐筹资能力与红十字会救助的要求不相适应,救助实力较弱。
3.公众对红十字会认知度不高,捐款意愿不强。社会大众对红十字会认知水平普遍偏低,认为红十字会就仅仅是宣传献血部门,红十字会开展的救助工作是由上级部门进行拨款拨物的,不存在向社会募捐。
(二)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基层红十字会在财务管理、物资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导致捐赠款物使用不当或流失的问题。二是基层红十字会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和物资管理人员,存在管理不科学、管理质量不高等问题。
(三)使用效率不高
一是存在部分项目缺乏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导致捐赠款物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二是存在部分项目与实际脱节,无法满足受益人的实际需求的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争取广泛关注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以“5·8”世界红十字日“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世界急救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日为契机,传播红十字运动知识和人道理念,广泛开展“三献”知识、应急救护知识等专题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红十字精神的文化感染力、引导力和传播力。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做好人道资源动员工作。进一步加强与部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沟通协调,创新募捐活动方式,增强筹款筹物能力,争取得到更多的关注、支持和帮助,争取专项资金帮扶困境儿童、困境老年人等脆弱群体。
(二)加强透明度建设,不断提升公信力
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收入和使用情况,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审计和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红透指数评价为抓手,持续推进红十字会透明度建设工作,规范信息公开,不断提升红十字会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公信力建设,树立“互联网+”思维,不断提高群众对红十字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维护好红十字会良好社会形象。
(二)加强监督评估,提高使用效率
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物资管理制度,规范捐赠款物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流程。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对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二是争取配备专业财务管理和物资管理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项目规划和管理,确保捐赠款物能够精准、有效地用于人道主义项目。加强与受益人的沟通和联系,了解服务对象实际需求,确保项目与需求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