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信息 |
组织简介 |
主要职责 |
名誉会长 |
领导机构 |
机关党建 |
联系方式 |
理事会信息 |
主要职责
泸水市红十字会的职能职责
(一)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红十字工作。
(二)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依法组织开展募捐活动。
(三)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工作。
(四)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五)参与艾滋病防预及吸毒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资料库工作。
(七)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与境内外红十字会和组织进行友好往来,开展人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争取援助。
(八)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州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的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红十字会委托的工作和任务,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其它相应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