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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红十字会组织简介
泸水市红十字会于2010年12月正式成立,因机构改革,2023年2月由正科级事业单位改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人,实有在编人数5人(其中:常务副会长1人、专职副会长1人、专职副监事长1人,工作人员2人)。
泸水市红十字会内设机构3个:综合办公室、事业发展股、赈济救护股。
部门名称:综合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那品霞
部门职能:
1、负责州红十字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重要文稿起草;
2、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会机关行政管理和与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委办局的协调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会领导、执委会决定事项和重要批示、重要文件、重要工作的落实;
5、负责会机关印鉴管理、文件处理、机要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综治维稳、安全保卫、值班安排、来信来访以及会机关租用车辆等工作;
6、负责与各县(市)红十字会及省内各级红十字会的工作沟通联系,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7、负责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管理;
8、完成会党班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9、建立和维护公开透明的筹资、救助信息网络工作平台;
部门名称:赈济救护部
部门负责人:欧南英
部门职能:
1、负责红十字会系统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红十字会开展备灾救灾工作;
2、组建和管理市级应急救援队、组织应急演练;负责市红十字会救灾、备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乡镇(街道)红十字会救灾、备灾设施的建设工作;
3、负责市红十字会捐赠物资和救灾储备物资的管理工作,参与赈灾财务监督和管理;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管理和统筹安排使用政府资助资金和社会募捐资金,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5、组织全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和应急救护培训;对辖区内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实施救助,及时考察、收集、整理和上报灾情,及时反馈救灾救助信息;
6、负责备灾、救助和恢复重建项目工作,督促并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工作;负责审核资金使用计划,提出资金使用意见,及时核拨州红十字会下达给各乡镇(街道)红十字会的救灾救助款和专项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7、负责开展扶危助困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参与开展全州造血干组胞捐献工作;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工作;
8、完成班子和执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部门名称:事业发展科
部门负责人:那品霞
部门职能:
1、指导乡镇(街道)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与发展,负责宣传、检查、督促、指导红十字会法律法规的实施;
2、监督、指导各级红十字会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指导各级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3、依法接受国内、国外组织及个人捐赠款物;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向社会发出募捐呼吁;
4、指导全市红十字会系统的募捐和筹资工作;参与艾滋病预防及吸毒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
5、综合管理涉外工作,负责与境内外红十字组织及国际组织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协助合作项目的实施及管理;
6、负责全市红十字组织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交流、合作事宜;
7、负责联系国际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实施对外捐助;协助州政府开展对台工作,处理有关事务;
8、负责对外红十字会的交流与合作;负责与社会各界各部门的联系、交流等事宜;负责募捐箱管理工作;完成党组和执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