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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  作者:  编辑:盐津县  日期:2023-09-28  点击率:29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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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

1、报账员为机关财务管理人员,在副会长分管领导下,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工作。

2、财政局会计是机关的财务负责人,其职责:负责机关一般性日常财务收支的审核。

3、报账员的职责是:建立现金收支和银行存款帐薄,记好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好现金收支、保管工作;负责财务报帐、核发职工工资及其它费用;收缴水电费、电话费,提留公积金;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二、经费管理

(一)会议费

1、以红会名义召开的全县各项工作会议,由务会研究决定。

2、各种会议都应由综合股人员按务会决定批准的规格、标准编报会议经费预算,从严控制参会人数及会议天数,并实行会议签到制度,与会议无关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3、会议费标准:会议费标准严格按县财政规定执行,会议费由财务人员凭领导批示及会议报到花名册,并参考会议经费预算与承办会议食宿单位结帐。

(二)差旅费

1、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股长提出意见,副会长审批;股室负责人出差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常务副会长审批。财务凭领导批示的会议通知等,严格按相关财务规定核销差旅费。

2、职工出差归来后,必须在一周内结报差旅费,逾期不报者,财务必须督促催报,报帐时原则上一次性结清借款。一时不能结清的,经副会长批准,从下月工资中一次扣回,且无须取得本人同意。

3、借款:职工借款,借款者需说明理由,还款期限,经副主任批示后方可借款。

(三)邮电报刊费

1、各类邮件、内部传真电报一律交综合股统一办理,特殊情况自行邮寄的,须说明情况方能报销。

2、报刊杂志订阅,由综合股参照上年的订数提出清单,报领导审批后统一订阅。各股室及个人自行订阅的,财务将不予报销。

(四)接待费

1、必不可少的接待工作是机关工作的一部分,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规定做好接待工作。

2、凡需接待安排吃住的客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向副会长汇报。未经统一安排自行接待的,其费用一律不予核销。

3、接待中不得安排纪检、监察部门明令禁止的公款消费项目。

三、经费审批

1、办公用品费、邮寄费,以及已明确规定开支标准的一般性费用由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审批。

2、会议费、接待费、报销差旅费由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审批。

3、对20000元以上资金的使用,由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

      盐津县红十字会

      201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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