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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红十字会信访工作制度
来源:  作者:  编辑:永仁县  日期:2023-09-21  点击率:22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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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红十字会信访工作制度

 

一、由办公室负责对来信、来访的拆封、接待、登记、分类、分发、报批、转办、检查、催办、归档等工作。坚持每周对《信访意见箱》开箱验件一次,并对所收悉信件进行分类交办。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访),信访人员应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礼貌,对来访人员的陈述进行认真听取并作好登记。

二、工作人员对人民群众来信(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要提出拟办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查后交由相关股室办理,并进行督查。结案后,及时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三、工作人员对情况重大、紧急的重要信(访)案件,应当及时提出建议,随时报请相关领导做出处理决定。

四、工作人员对人民群众来信(访)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审查,及时转办,并督促办理结果。

五、工作人员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以电话(有详细的记录为证据)、书面等形式告知信访人。但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领导接待日制度。由会领导负责重大信访案件的接待和处理工作,解答人民群众询问的有红十字会工作等方面问题。

七、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信访工作绩效纳入考核体系。

八、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信访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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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永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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