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红十字会机关公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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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红十字会机关公文管理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促进县红十字会机关公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提高机关公文质量高和办文效率高,本着公文处理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县红十字会机关公文管理制度。
一、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流程为: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
来自于永仁县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的文件由办公室收文员签收、登记、初审后,在通过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签收、登记后转给相关领导和股室承办、传阅,各相关领导和股室承办、传阅或办理完毕再转回办公室由收文员进行归档。
对于上级红十字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要来文、来电和传真,经办公室主任阅签后,直接送常务副会长批办。对上级一般来文、来电和传真,经办公室主任阅签后,直接送相关领导和股室办理。所有机关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坚持阅文,严格按照有关领导阅批要求及时处理相关事宜。所有文件办结后,要将原文和办理结果一并送办公室归档保存。
二、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的流程为:办公室拟办→送领导审批→承办→印制→归档。
当办公室收到股室需拟办发文的文件,进行登记、初审、拟办、审核、提出拟办意见后,送常务副会长进行审批,会领导审批结束由办公室负责印制(包括签清、校核、印制、核发等)最后由办公室负责进行归档。下行文本和简报信息原则上通过永仁县电子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发文,尽量减少发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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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永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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