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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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编辑本段起源

红十字运动红十字运动

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场救护,瑞士人亨利• 杜南先生(1828-1910)是红十字运动的创始人。

亨利•杜南先生于1828年5月8日诞生于日内瓦。他的父亲是个成功的商人,在日内瓦很有声望;母亲温认化诚,十分注意对他的早期教育。亨利•杜南先生在青年时期已有了很高的道德准则,成为日内瓦救济委员会的成员;他常常给穷人、病人及遭受其他痛苦的人精神上的安慰和物质的上的帮助。

正当亨利•杜南先生在商业生涯上走向成功的时候,一场战挣--索尔弗利诺战争改变了他的一生。

1859年6月24日,奥地利陆军与法国--撒丁(意大利邦国之一)联军30多万人激战于意大利北部伦巴第地区一个叫索尔弗利诺的村庄,因缺乏医疗救护,士兵伤亡惨重,约有4万多名受伤濒危之人被遗弃在战场。6月25日,正在欧洲各地从事私人商务活动的亨利•杜南先生途经此地,为惨象所震动,当即决定将个人的事业放置一边,投入战场救护。他联系当地一所教堂作为临时救护所,并与法军军医总监取得联系,释放数名奥军军医俘虏,负责治疗工作。他还发动邻近的卡斯蒂廖村的村民参加救护,并劝导参与救护的人不带成见地医治所有的伤病员。

这次经历深深触动了亨利•杜南先生的良知和思想。他回到日内瓦后立刻撰写了<索尔弗利诺回忆录>一书,以直观感人的方式叙沭了在索尔弗利诺见到的情景,并于1862年11月自费出版。《索尔弗利诺回忆录》问世后,在欧洲各国引起强烈反响。他在书中提出两项重要建议:

一是在各国设立全国性的志愿伤兵救护组织,平时开展救护技能练习,战时增援军队医疗工作;

二是签订一份国际公约给予军事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及各国志愿的伤兵救护组织以中立的地位。

他的建议,得到日内瓦的4位知名的公民--日内瓦公共福利会会长莫瓦尼埃(Moynier)、杜福尔将军(Dufour)、阿皮亚(Appia)医生和莫诺瓦(Maunoir)医生的赞赏和支持。1863年2月9日,他们5人在瑞士日内瓦宣告成立"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又称"日内瓦5人委员会"),1875年改名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亨利•杜南先生为实现其理想,在"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成立后,继承努力向欧洲一些国家的君主和证府呼吁,并得到了支持。

1863年10月26日,日内瓦国际会议召开。来自16个国家和4个私人组织的36名代表(均来自欧洲国家)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由"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召集和主持。10月29日,会议通过了10项决议。决议的主要内容除包括亨利•杜南先生在《索尔弗利诺回忆录》中提出的两项重要建议外,还有采用白底红十字臂章作为救护人员的保护性标志。1864年3月8日,在普鲁士与丹麦之间爆发的日勒苏益格战役中,佩戴红十字臂章的救护人员第一次在战场上出现,并提供人道服务。

1864年8月8日-22日,在日内瓦召开了外交会议(正式名称为"关于中立化在战地服务的军队医务部门的国际会议")。8月22日,参加会议的12个国家的正式代表签署了第一个日内瓦公约--《关于改善战地陆军伤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公约共有10项条款,包括1863年日内瓦国际会议决议的主要内容。公约规定了救护车、军队医院和医务人员,包括志愿人员和随军牧师应被视为中立而受到保护和尊重;提出"受伤或患病的战斗员,不论属何国籍,都应得到收容和保护"这一重要原则;公布使用白底红十字标志的旗帜和臂章以区别军队医院和医务人员。公约最后呼吁各国证府批准加入这一公约。

从此,红十字运动作为一个国际性的运动开始发展起来,并得到国际法的保障。

折叠编辑本段组成部分

国际红十字运动由三个部份组成:

1.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2.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

3. 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

折叠编辑本段基本原则

折叠编辑本段杰出人物

 杜南 杜南

杜南: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奠基人

让·亨利·杜南1828年出生于瑞士日内瓦,他是瑞士有名的银行家和慈善家,也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奠基人。

1859年6月24日,在意大利北部一个叫索尔弗利诺的村镇,法国和意大利撒丁王国与奥地利之间爆发了一场战争。杜南亲眼目睹了激战后尸横遍野、伤员们缺医少药的惨状,决定帮助濒临死亡的伤员。他拿出随身携带的大笔现金,派用人采购纱布、药品及其他物资,并四处奔走,动员当地妇女护理伤员。由他临时组成的战地救护小组挽救了无数生命垂危的战士,而这一人道主义的救援工作对他后来的人生道路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1862年,杜南在日内瓦出版了他的《索尔弗利诺战争回忆录》一书,他在书中提出了许多富有新意的建议:应该不分国籍地特许医生护士上战场履行救护任务;战地救护机构人员须一律佩戴或悬挂国际公认的统一标志;制定以人道主义态度对待战俘的国际法;把战时救护与非战时国际救灾工作结合起来。他还提出了一个建立中立的、永久性战地救护组织的想法,以救护战地伤员和难民。为了成立救护组织,杜南到欧洲各国游说。在他的努力下,1863年,“伤兵救护委员会”在日内瓦宣告成立,它就是现在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前身。由于杜南对人道主义运动的杰出贡献,1901年,他成为第一位诺贝尔和平奖的获得者。

杜福尔,国际红十字组织首任主席

首任国际红十字组织的主席是日内瓦人亨利·杜福尔将军。杜福尔1787年出生在日内瓦,他早年学习医学,后来弃医从戎。杜福尔曾在拿破仑一世的法国军队供职,并在巴黎和梅斯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直到1847年他才回到瑞士联邦军队,在此后的岁月中,他率领军队赢得了一个又一个重大胜利。

在杜南1862年出版《索尔弗利诺战争回忆录》之后,日内瓦公共福利会会长莫瓦尼埃倡议成立了一个行动委员会,由5位知名日内瓦公民组成,其中就包括杜福尔将军和杜南。五人委员会于1863年2月正式成立,鉴于杜福尔的医学专业的学术背景和杰出的戎马生涯,众人一致推举他为委员会首任主席,杜南任秘书长。

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着手起草一份国际性协定,说服各国政府不再把伤兵和救护伤员的人员视为敌人,并为各国军队规定一个保护标志,使医务人员、医院和救护车能被识别。为此,杜福尔将军说服瑞士联邦政府出面邀集欧洲各国在日内瓦召开国际会议进行商讨。

1864年8月8日至22日,来自10余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日内瓦外交会议,会议通过了由杜福尔将军主持起草的《万国红十字公约》,决定在各国建立救护团体。为了表示对

瑞士的敬意,会议决定把白底红十字作为这个救护伤兵组织的标志(瑞士的国旗是红底白十字),这就是今天的红十字会标志。

马骥,冒死记录日军侵华暴行的美国牧师

在国际红十字运动140年的历史中,有一位美国老人为中国人民所熟悉,也受到各国红十字会成员的尊敬。他冒着生命危险记录了南京大屠杀事件中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的暴行。他就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早期活动家约翰·马骥。

马骥1884年出生在美国弗吉尼亚州,是美国圣公会牧师,曾在华传教30余年。南京大屠杀期间,马骥在南京下关的德胜堂传教,并担任国际红十字组织南京委员会主席。在当年南京数十万手无寸铁的中国人惨遭日军杀害的黑暗时期,马骥被日本侵略者的暴行所震惊,他冒着生命危险,冲出南京城内的安全区,奔走于大街小巷,参与救援了20多万面临屠杀的中国军民。马骥还用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贝尔牌16毫米摄影机,以每秒连拍6张的速度拍摄了数百分钟长度的胶片。这些胶片记录了被日军砍断脖子的男子、惨遭强奸的妇女、失去父母的婴儿、尸横遍野的乡村等许多悲惨的镜头,被认为是南京大屠杀最早、最完整的图片血证。

1938年,马骥将其中的10张照片刊登在美国<生活>周刊上,发表后,全世界人民都为之震惊。有人出于政治目的想以高价购买马骥的原始胶片,但他不为财所动,表示要在将来合适的时候把这笔史料无偿地献给最合适的人。1946年,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的国际法庭上,马骥站在目击证人席上,以铁的事实揭露了日本侵略军的罪行。

1963年,马骥在临终前把那台贝尔牌16毫米摄影机连同胶片交给了曾随他一起在南京生活过的儿子大卫。2002年,当大卫得知中国要建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时,他远涉重洋来到阔别60余年的南京,按照父亲的遗愿无偿献出了这些史料。为了纪念马骥对南京人民的特殊贡献,南京建立了一座以约翰·马骥命名的图书馆。

 吕海寰 吕海寰

吕海寰,中国红十字运动的缔造者

吕海寰1843出生在山东掖县一个穷苦的家庭。在父亲的教导下,他发愤苦读,立志考取功名。他不仅熟读经书,而且还研习外交事务,中举后,他逐渐获得北洋大臣李鸿章两江总督张之洞等人的赏识,

先后担任清朝廷的兵部员外郎、驻德国荷兰大使等职。

1904年,日本和沙俄为争夺在中国的殖民特权打响了日俄战争,东北人民受到了帝国主义铁蹄的蹂躏。当地的难民和旅顺的外国侨民大多由宣布中立的清政府帮助撤离,但却遭到俄国的拒绝和阻挠。消息传到上海,时任清朝工部尚书的吕海寰为组织救援队伍奔赴东北救助难民和侨民,与工部左侍郎盛宣怀等人邀请英、

美、德、法等各中立国驻沪机构的代表,共同商计并成立了“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在日俄战争的两年里,该组织共救护与运送了46.7万名伤员和难民

1907年,清政府将“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更名为“大清红十字会”,并任命吕海寰为首任会长。辛亥革命爆发后,吕海寰领导的红十字会派出医疗队奔赴武汉,仅在武昌战役中,就治疗数千伤员。清政府倒台后,“大清红十字会”易名为“中国红十字会”,袁世凯以总统令任命吕海寰为中国红十字会会长。此后,吕海寰领导的中国红十字会在国内进行了大量救灾活动。

吕海寰不仅是中国红十字运动的缔造者,也代表我国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立下显赫功劳。早在1904年,瑞士联邦就将万国红十字会上海支会公告转达各国,但却未被正式承认。在吕海寰的不懈努力下,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于1912年接纳中国红十字会为正式会员。1914年,吕海寰领导中国红十字会捐款赈济欧洲战争的难民和日本地震难民;1920年,中国红十字会救助俄属庙街2000多名避难华侨和驻外领事,赢得了国际社会的一致赞扬。1920年9月,年事已高的吕海寰辞去会长职务,但仍被公推为名誉会长,此后他定居天津,1927年1月病逝,享年85岁。

宋镜瀛,中国红十字运动的杰出活动家

在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史料中,记者还发现了一段关于中国红十字组织抗击日本侵略军的故事。抗战期间,日军制造多种疫病,在我国实施“细菌战”。史料显示,在1940年10月至12月期间,日军向湖南常德、浙江金华、衢州和义乌一带投放了大量鼠疫杆菌,致使这些地区鼠疫横行。为了抢救疫区人们的生命,在获得国际红十字组织帮助的同时,中国红十字会组织了数百支救护队奔赴疫区,其中一位就是后来成为中国红十字运动杰出活动家的宋镜瀛。

宋镜瀛1918年出生,上海崇明县人,他原是清华大学的学生。1937年“七七事变”后,清华大学南迁,和其他学校成立了西南联合大学。在南迁途中,宋镜瀛和20多位同窗在长沙接受红十字组织的驾驶训练,半年后他成为红十字会汽车运输大队的中队长。在后来的岁月中,他率领红十字会汽车队在日军战机轰鸣、鼠疫肆虐的前线阵地和疫区输送药品和器材、抢运伤员和难民,辗转大半个中国。

1938年,他被派往越南河内接收一批由国际红十字组织捐赠的汽车,途中,他不慎连人带车掉进了越南境内的深山沟里,不省人事。后来被路人搭救,转而送到河内一家法国人创办的医院,经过抢救,才得以生还。他在医院一呆就是30多天。还没等到完全康复,他就偷偷离开了医院,匆匆返回到抢救伤员的第一线。宋镜瀛来到云南与缅甸交界的滇缅路段运输伤员和战略物资,一直干到抗战胜利。

抗战胜利后,宋镜瀛重返西南联合大学,继续学业。后来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公费奖学金留学英国,攻读汽车内燃机专业。从在红十字会汽车运输队工作的第一天起,宋镜瀛就立下志愿,决心建设中国自己的汽车工业。在英国学成后,他回到阔别多年的母校清华大学。那时新中国刚刚成立,百废待兴。为了培养新中国自己的汽车人才,制造新中国自己的汽车,在宋镜瀛的努力下,清华大学率先开设了中国大学中多年未能开设的汽车工程学等三门课程。1952年,清华大学正式设立汽车专业,并成立了汽车教研组,宋镜瀛是首任汽车教研组主任。后来宋镜瀛还自筹资金,千方百计恢复了汽车实验室,以极大的热情为中国汽车事业做出了一个红十字会会员的贡献。

折叠编辑本段国际人道法

红十字运动红十字运动

国际人道法是红十字运动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的法律依据,传播国际人道法是红十字运动的重要职责。

(一)、国际人道法概述

1、定义

国际人道法(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在中国常被翻译为国际人道主义法。又称战争法或武装冲突法。它是指战争武装冲突(国际性和非国际性)中,出于人道的目的,以条约和结合的形式,保护不直接参加军事行动或不再参加军事行动的人员,规定各交战国或冲突方之间交战行为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2、作用

国际人道法不可能制止或取消战争,它主要是出于人道的考虑,通过限制作战方法和作战手段来达到保护战争受难者,减少战争或武装冲突的残酷性的目的。

国际人道法的核心是“保护”。“保护”的对象可以概括为三方面:

人员:伤病员、战俘、平民、医务、宗教人员、佩戴红十字或红新月标志的救护人员;

场所、物品:医院和医务用车、宗教或文化场所、民用物品或场所;

自然环境:确保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如森林、河流、水库等。

3、基本原则

国际人道法有几个基本原则,适用于一切战争或武装冲突:

(1)人道原则:保护战争受难者。这是国际人道法的核心,非战斗员必须得到尊重、保护和人道待遇。(2)区分原则:在作战中必须严格对战斗员与非战斗员加以区别,这是国际人道法最基本的限制和规定。(3)军事需要原则:在战争中攻击军事人员和目标是合法的,但是应尽可能地限制所造成的伤害和损害。(4)比例原则:当保护不可能是绝对的时候,应秉承善意,用“人道”和“军事需要”这两项原则互相制约。(5)禁止报复原则:严禁对国际人道法保护的对象采取报复行为。这一原则是绝对的。即使在对方已经采取了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的情况下,也不能采取任何报复行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作为国际人道法的倡导者和维护者,通过为战争受难者提供保护及救助工作,平时传播、推广国际人道法,并针对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采取特别行动。

(二)、国际人道法的主要法律文书及基本规则

国际人道法是由一系列条约、公约、宣言和协定组成的,其中,1949年四部日内瓦公约及其1977年两个附加议定书是国际人道法的主要法律文书,是国际人道法最核心的内容,最精髓的部分。

1、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1864年8月在日内瓦签订的《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又称日内瓦第一公约);1899年7月在海牙签订的《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与遇船难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又称日内瓦第二公约);1929年1月在海牙签订的《关于战俘待遇之公约》(又称日内瓦第三公约);1949年8月在日内瓦签订的《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公约》(又称日内瓦第四公约)。 由于1949年8月的外交会议在签订第四日内瓦公约的同时,根据新的形势对前三部公约作了修改,对条文作了新的排列,这样,上述各公约统称为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

1974年至1977年召开的“关于重申和发展适用于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法外交会议”,于1977年6月8日一致通过日内瓦公约的两个附加议定书。这样,一部完整的关于保护战争或武装冲突受难者的“国际人道法”的法典即已形成。第一附加议定书是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二附加议定书是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附加议定书,将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定义,扩展到包括各国人民“对殖民统治和外国占领以及对种族政权作战的武装冲突”,即“民族解放运动”。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批准、加入了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2、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基本规则

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条文繁多(共600多条),内容详细而复杂,为便于广泛传播和在战争中准确、迅速地落实,1979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制定了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七条基本规则:

(1)所有不直接参加、或已退出战斗的人,享有生命的权利,并不得受到人身或精神上的攻击。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都应得到不加任何区别的保护与人道对待。(2)禁止杀害或伤害投降或已退出战斗的敌方人员。(3)冲突各方应集合其控制下的伤员和病者加以照顾。保护对象还应涵盖医务人员、医疗设施、医务运输及医疗设备。红十字或红新月标志,即为此种保护的符号,必须予以尊重。 4)在敌对一方控制下的被俘战斗员和平民,其生命、尊严、个人权利与信念,均应受到尊重。他们应受到保护,免受各种暴力与报复行为的伤害。他们应有权与家人通信,以及接受救援。(5)每个人都有权享受基本的司法保障。任何人都不应为他所没有做过的事情负责,也不应遭受肉体上或精神上的酷刑、体罚,或侮辱性的待遇。(6)冲突各方及武装部队成员选择战争的方法与手段均受到限制。使用具有造成不必要损失或过度伤害性的武器或战争方法,均受禁止。(7)冲突各方在任何时候均应将平民群众与战斗员加以区分,以避免平民群众及平民财产受到伤害。不论是平民群体或平民个人,都不应成为攻击的目标。攻击应只针对军事目标。

上述七条基本规则,概括了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精华。但是,它们并不具备国际法律文书的效力,也不能取代现行条约。其主要目的,只是为了使人们易于领会国际人道法的基本精神,促进国际人道法的传播。

折叠编辑本段红十字标志

红十字运动红十字运动

红十字标志是国际人道主义保护标志,是武装力量医疗机构的特定标志,是红十字会的专用标志,它是红十字运动的象征,体现着当今世界的人道与同情,它的存在和正确使用,对于执行人道主义保护任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红十字标志有两种:世界大多数国家使用“白底红十字”,伊斯兰国家使用“白底红新月”。为使这个标志得到人们普遍的尊重,须正确理解红十字标志的含义。

(一) 标志的含义:

红十字标志主要有下列含义:

保护性——表明这是一个受到国际人道法保护的人或物,不应受到攻击的。标明性——表明这是与红十字运动有关的人或物。

带有这一标志的人和物,在法律上既亨有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权利是受到一系列法律的保护,义务是遵守该标志对他们行为的种种限制与约束,避免主动参与任何敌对行为。红十字标志的含义,决定了标志的神圣性。

(二) 标志在军队中的使用:

现实中我军一些医疗卫生机构在使用红十字标志时存在错用和混用,不当使用的现象,为了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对红十字标志在军队中的使用范围和绘制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

1.战时,红十字标志用于下列情况:武装力量医疗卫生机构的旗帜建筑物帐篷、卫生方舱、医用运输工具及其它设备和装具应当使用红十字标志进行标示。武装力量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用运输工具上的医务人员、工作人员,通常情况下,着制式军装时应当佩带统一的红十字臂章,着其他服装时应当佩带统一的红十字袖章,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2.平时,红十字标志用于下列情况:

军队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建筑物和指示性路标应当使用红十字标志。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外出执行军事训练、灾害医学救援、巡回医疗、向社会提供义诊等服务时,其人员、旗帜、医用运输工具及设备和装具应当按战时相应要求使用红十字标志。

3.军队医疗卫生机构不使用其它的医疗卫生机构标志。 4.军队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正确使用红十字标志,并尽快纠正在红十字标志使用中的错用和不当使用等问题。5.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局负责军队红十字标志的使用管理工作。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折叠编辑本段十字事业

“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 于2005年12月7日挂牌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奠定基础、稳健发展的两年历程。两年来,在中国红十字会和江苏省红十字会领导的关怀指导之下,在全体研究人员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下,研究“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 于2005年12月7日挂牌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奠定基础、稳健发展的两年历程。两年来,在中国红十字会和江苏省红十字会领导的关怀指导之下,在全体研究人员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下,研究硕." src="http://a4.att.hudong.com/32/66/01300000303247127330660710355_s.jpg"&gt;“红十字运动研究中心” 于2005年12月7日挂牌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奠定基础、稳健发展的两年历程。两年来,在中国红十字会和江苏省红十字会领导的关怀指导之下,在全体研究人员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下,研究不断拓展,经验逐步积累,成果愈显丰硕。 1.中国红十字会于1904年3月10日在上海创立,至今已走过百年的漫长历程。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以发扬进步事业为宗旨;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之境况为工作目标;协助政府独立自主地开展与自己职责有关的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的各级组织遍布全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建立了分会。截至目前,拥有1900余万会员和7万多个基层组织。是世界上会员最多的国家红十字会,在国内外人道主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红十字会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力量。1950年6月,在红十字会协会第31届理事会上,中国红十字会当选为执行委员会委员。1985年10月,在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协会第4届大会上,中国红十字会以104票当选为执行理事。1989年10月,在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协会第7届大会上,中国红十字会又以最高票当选为副主席。2001年11月,在国际联合会第13届大会上,中国红十字会以116票的高票当选为领导委员会成员。中国红十字会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地位不断提高。

2.中国红十字会人道主义工作概况

中国红十字会自建立以来在历史的各个阶段,都按照国际人道主义法和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进行了力所能及的各种人道救助工作。大致分为三方面:战争中的人道工作,特殊事件的人道工作,和平时期的人道工作。

战争中的人道工作:

包括日俄战争、北伐战争、抗日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主要是对战地救护、医疗以及对难民的救济。

特殊事件的人道工作: 包括协助大批日侨和战俘回日本,安置印支难民。沟通台湾海峡两岸关系,查人转信,处理海难事件;对天安门广场人群的救护。

和平时期的人道工作:

包括对自然灾害的赈济,卫生救护培训和急救工作宣传发动无偿献血,举办各项社会福利,查人转信,传授国际人道主义法以及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等。

3.中国红十字会的法律保障:

自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以来,开创了中国红十字事业进入了一个法制化建设发展时期。目前,作为红十字事业的法律保障的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以及各省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使红十字会工作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开劈了中国红十字会工作法律保障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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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永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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