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落实支出责任,树立效率意识,根据省、市、县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红十字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对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预算绩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管理各个环节的活动都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年初预算编制、分配和使用的全过程,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评价及结果运用和绩效考核的全过程管理。
(二)目标引领。绩效管理应围绕绩效目标进行,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要作为改进管理、完善制度的重要依据。绩效目标要以可量化、可衡量、可考核的指标来反映资金使用的预期或执行结果。
(三)科学规范。绩效管理要依照相关制度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科学设计评价指标、标准,运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反映资金绩效情况,以保障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量。
(四)公开透明。预算绩效管理要符合真实、客观、公平、公正的要求,基础数据要准确,相关信息要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 绩效管理主体
第四条 元江县红十字会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组 长:宋 燕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副组长:张 元 副会长
组 员:张 慧 办公室人员
普靖涵 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由张元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各内设机构抽取。负责绩效管理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统筹协调、指导部署绩效管理工作;
(二)审定绩效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
(三)审定绩效考评结果;
(四)审议结果运用建议;
(五)研究绩效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 绩效办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配套措施等。
(二)牵头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一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三)负责所涉及各类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
(四)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审核项目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跟踪,组织开展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本部门预算管理。
(五)研究并建立本行业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六)接受省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
(七)按规定公开预算绩效管理信息,接受各方监督。
(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领导小组、绩效办组织开展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可以根据需要聘用和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政府采购。
第三章 绩效目标管理
第八条 项目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管理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包括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和调整。
第九条 在编制年初预算、追加预算时,应按要求同时编制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在绩效目标的基础上细化形成绩效指标和标准,形成具体可衡量的年度目标任务。
第十条 一经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原则上不予以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要调整或变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调整和变更流程报批。
第四章 绩效跟踪管理
第十一条 绩效跟踪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领导小组应根据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项目管理信息和项目绩效运行信息,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并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及时、系统地反映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促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第十二条 绩效跟踪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计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第十三条 绩效跟踪工作采取全程跟踪、定期报送、适时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包括:
(一)项目计划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包括项目预算下达情况,支出情况,项目按规划或年初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变更情况及原因等。
(二)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综合分析项目阶段性的产出数量、质量、成本及时效等产出成果,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对项目执行与年初目标出现偏差的,分析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目标出现偏差的原因,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措施,促进预算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十四条 绩效跟踪程序
(一)准备阶段:每年在预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拟定绩效跟踪工作方案,做好绩效跟踪相关准备工作。
(二)绩效跟踪阶段:按照市红十字会绩效跟踪管理的要求,收集、整理、分析本专项资金相关绩效数据信息,并与预算绩效目标及指标等加以比照,及时调整、合理把控本专项资金实施进程,确保达到预期绩效。
(三)定期报送信息:平时应做好资料、数据收据汇总工作,报送各项目资金的进度情况。
(四)绩效跟踪总结:预算年度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对本专项资金绩效跟踪情况进行总结,反映绩效跟踪工作的有关情况。
第五章 绩效评价管理和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办公室要针对各项目在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第六章 绩效信息公开
第十六条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机制,除涉密项目外,绩效管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在绩效自评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预(决)算公开的渠道进行相关信息公开。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元江县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元江县红十字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