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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红十字会灾害及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试行)
来源:  作者:  编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日期:2020-01-10  点击率:34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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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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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的救援机制,保证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援响应速度、信息通畅、指挥统一、协作有力、保障充分、运转高效,提高全州各级红十字会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轻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受害者的痛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云南省红十字会灾害及突发事件援助应急预案》、《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会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西双版纳州红十字会的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是州人民政府处置灾害和突发事件工作的补充,在云南省红十字会的指导和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红十字会的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七项基本原则为行为准则,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靠科技、提高素质,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四)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一般分为4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

具体划分标准按西双版纳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的标准执行。分级标准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五)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西双版纳州境内造成群体人员伤害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援工作。本预案指导全州各级红十字会开展灾害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

西双版纳州红十字会成立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是全州红十字系统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助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接受州委、州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关于救灾的各项指令;研究决定全州红十字会系统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

2.指导全州红十字会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3.指挥、协调、督查全州红十字会系统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助行动。

4.决定本级应急预案回应的启动与终止。

5.分析总结年度全州红十字系统应急工作情况。

各县(市)红十字会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辖区内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分别组织、协调和部署辖区内的一般灾害的救援。

当辖区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级别超过当地的处置、指挥权限时,各地要在上级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做好救援的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

(二)应急办事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州红十字会赈济救护科内。其主要职责是:

1.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理的具体措施提出建议。

2.制定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助工作流程。

3.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类型、严重程度、已采取的紧急措施、发展趋势、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需求和救援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的评估,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是否需要省红十字会支持的建议。

4.协调宣传报道、募捐、救援、备灾救灾和现场指挥工作,及时召开协调和评估会议。

5.收集和上报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制定救援计划。

6.负责与政府及相关救援应急机构的联络。

7.对救援过程进行评估总结。

(三)应急工作小组及职责

应急救援工作小组与职责:自然灾害达到三级响应以上时(含三级响应),州红十字会成立各类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四级响应和平时应急救援工作由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

1.宣传报道组及其工作职责

1)发布募捐倡议书,请新闻媒体对募捐活动进行宣传和报道。

2)编写救援和募捐工作简报。

3)对红十字会的救援工作进行报道。

4)组织新闻通报会。

2.募捐组工作小组

1)协调、指导全州各级红十字会为救援开展的各项募捐和筹资工作。

2)制作募捐宣传品(画)、募捐倡议书、感谢信及捐赠证书。

3)负责全州募捐的组织发动工作,并组织和策划捐赠仪式。

4)负责接收国内外及社会各界的捐款和捐物。

5)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和相关资料的统计和录入,及时准确提供捐赠款物相关数据。

6)负责向捐赠者反馈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

3.救援工作组工作职责

州红十字会根据灾情组派出救援工作组到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现场,其具体职责为:

1)考察灾情,提供灾区需求评估;

2)指导灾区救灾工作,对救援进行评估;

4.各级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工作职责

1)做好各类备灾物资的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做好其它备灾救灾工作;

5.现场救援指挥工作职责

各级红十字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由现场的最高红十字会的负责同志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红十字会的救援工作。

1)组织到达现场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团体会员单位和志愿者开展紧急救援和其他相关工作。

2)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集后续援助物资和资金。

3)做好现场通讯联络工作,保证与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的通信通畅,即使报告现场处理情况。

4)负责与救援密切相关的有关部门的协调,做好救援的保障工作。

5)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总结和上报。

三、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根据省会的有关要求和部署, 认真按照省红十字会要构建的覆盖省、州、县三级红十字会的高效、快速、畅通的备灾救灾三级信息网络系统,开展工作,全面掌握灾情及救助资源信息,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

(二)资金保障

全州各级红十字会要积极向政府争取和向社会募集救灾专项资金,制订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制度规范,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法律监督。

(三)物资保障

全州各级红十字会要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物资库)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本级备灾救灾中心(物资库),并储备一定的救灾物资。

(四)交通通讯保障

全州各级红十字会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协调配备救援车辆和通讯设备。

(五)人力资源保障

全州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团体会员单位和志愿工作者是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援的主要力量。州红十字会办公室要按照省红十字会制定的培训规划和培训教材,对上述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全州各级红十字会的应急救援能力。

四、灾情信息管理

(一)报送信息的内容

1.灾情信息:包括灾害种类、受灾人口、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转移安置人数、房屋倒损情况、毁田面积、经济损失等;

2.救助需求:需要上级红十字会给予的援助;

3.当地工作情况:灾区已展开的各种救灾、救助和救援工作情况。

4.报送时间:首次灾情报告应及时,一般不得超过24小时。根据灾情发展,及时续报。

(二)报送信息的方法

全州各级红十字会负责向同级政府相关部门收集本地区灾害信息,州红十字会同时接受各县、市红十字会上报的灾情。上报方式统一使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灾情报表和总会网络系统。

(三)信息发布

全州各级红十字会要在本级人民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下,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援信息发布共作。全州红十字会救援信息发布由省红十字会报请州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做出通报。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预警信号

     预警信号分成四级,即:特别重大灾害(红色)、重大灾害(橙色)、较大灾害(黄色)、一般灾害(蓝色)。

(二)灾害分级

根据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重大灾害(级)、重大灾害(级)、较大灾害(级)和一般灾害(级)四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和启动响应按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灾害回应

 1.特别重大灾害响应(一级响应)

 1)启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救援初步方案。各工作小组开始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组深入灾区考察评估灾情,提出应急救援工作具体方案;

3)发出州内呼吁,通过省会向省内外发出呼吁,争取专业救援人员和救灾款物的支持,做好捐赠款物的接受工作;

4)组织应急救援队,深入灾区开展紧急救援;

5)建立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6)向灾区或事发地调拨救灾物资或拨付紧急救灾备用金,对受灾群众进行人道救助;

7)及时向省会上报灾情,争取省会的支持。

 2.重大灾害响应(二级响应)

1)启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救援初步方案。各工作小组开始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组深入灾区考察评估灾情,提出应急救援工作具体方案;

3)发出州内呼吁,做好捐赠款物的接受工作;

4)建立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5)向灾区或事发地调拨救灾物资或拨付紧急救灾备用金,对受灾群众进行人道救助;

6)根据需要,组织应急救援队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

7)及时向省会上报灾情,争取省会的支持。

3.较大灾害回应(三级回应)

1)应急救援指挥组深入灾区考察评估灾情,提出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2)根据灾情,决定是否向社会发出呼吁;

3)建立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根据需要建立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4)做好捐赠款物的接受工作。向灾区或事发地调拨救灾物资或拨付紧急救灾备用金,对受灾群众进行人道救助;

5)及时向省会上报灾情,争取省会支持。

4.一般灾害响应(四级响应)

1)建立24小时通信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2)做好捐赠款物接受工作;

3)向灾区或事发地调拨救灾物资或拨付紧急救灾备用金,派工作组或由县(市)红十字会向受灾群众进行慰问。

(四)回应终止

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稳定后,根据省会和州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由应急领导指挥机构决定响应终止。

(五)响应评估

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分别作出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对总结,应急办公室汇总后,报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审议。

(六)灾后恢复重建

根据募捐和灾区需求情况,州红十字会会同受灾地红十字会以及相关部门开展灾情评估,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开展重建工作。

六、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全州各级红十字会要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大力发展按专业、分领域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组建本级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制订应急救援处置方案,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平时的培训演练,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培训

全州各级红十字会应根据本预案及州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做好红十字会基本知识、灾害逃生与自救互救技能以及卫生救护常识等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逐步提高灾害多发地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责任与奖惩

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与表彰和奖励。

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修改

     各县(市)红十字会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援应急预案。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西双版纳州红十字会组织制定并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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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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