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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红十字会组织学习《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
来源:  作者:  编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日期:2024-04-15  点击率:4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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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11日,新平县红十字会组织召开2024年第三重一大班子会议,会上,原文学习了新修订的《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容,并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政策法规精神

    会议指出,《条例》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遵循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具体体现,为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我们红十字工作者提供了重要指引和依据,我们要不折不扣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会议要求,红会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一要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坚决做好《条例》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指导和推动我县红十字会工作健康发展。二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把握最新要求和主要内容,把《条例》与红十字会法、慈善法等政策法规结合起来领会、贯通起来落实,当好《条例》的领学人、普法员和践行者。三要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依法治会,做强做细做实“三救三献”核心业务,把《条例》落实到各项工作任务中,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打造党政支持、群众认可的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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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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