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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编辑:嵩明县  日期:2025-12-01  点击率:11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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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256101000

嵩明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嵩明县红十字会机关,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于2010年4月从县卫生局分离成立,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3.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4.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造血干细胞捐献等相关工作。

5.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6.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7.依法开展募捐活动,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自主分配募捐款物。

8.完成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赈济救护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嵩明县红十字会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离休0人,退休0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党建为统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促红十字会业务向前推进。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开展集中学习25次,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3项,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集中纪律教育4次,领导干部在本支部和联系挂钩党组织讲纪律党课3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开展家风家教教育1次,持之以恒督促党员干部学纪、知己、明纪、守纪。县审计局对我会2023年度专项延申审计反馈的9个问题和县廉责办对我会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反馈的5个方面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3次,研究和通报各类事项34项。

2.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做好保障县红十字会围绕重视抓好备灾救灾工作这一重点,重视应急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在预防处理突发事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一是应急救援能力持续提升,影响增大。定期组织开展救援业务培训和演练,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2024年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演练4次,嵩明县西山、东村徒步穿越赛成功举办2次,昆明红十字救援队嵩明分队应邀协办比赛作为救援保障,共派出30人次救援队员,并圆满完成任务;二是救援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建有应急救援训练基地1个,队员54名,新增5名,打造了一支专业强、作风硬、听指挥的志愿者救援队伍。

3.不断拓展筹资渠道,重视抓好募捐筹资工作。2024年,县红十字会共向社会募集资金、物资折合人民币524.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64.9万元,支出资金424.7万元,结余资金40.2万元;募集接收物资折合人民币59.3万元,支出59.3万元。  

今年的“5.8公益日”计划网络筹款10万元,完成21万元,受市红会表扬。“99公益日”,嵩明县依托腾讯公益平台上线了《温暖困境中的她》、《博爱嵩明行》、二个项目。线上活动共募集爱心捐赠5423人次,获得善款56.5万元,线下募集捐款100.6万元,线上线下共募集资金157.1元。“99公益日”所筹款昆明市第一,昆明市是云南省第一。

4.关爱弱势群体,深入开展人道救助活动。积极开展“红十字博爱送温暖“活动,把红十字博爱送温暖活动与社会救助工作融为一体,2014年春节前夕县红十字会采取市红会支持一部分、自筹一部分的办法筹集物资,购买了大礼包、食用油等生活物资,总计价值3.34万元。慰问全县三镇两街道的143户贫困户,涉及人数300余人。县红十字会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救助弱势群体。开展大病困难家庭救助活动,救助慰问大病困难家庭27户受益人次108人,救助金额14.5万元;为3户大病及困难家庭申请市红会救助,救助金额1.5万元;帮助4名白血病及1名先心病儿童困难家庭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申请彩票公益金大病救助,救助金额13.5万元。继续开展“博爱阳光助学”活动,2024年共有173名困难学生得到资助,救助金额25万元。“六一”儿童节,学校捐赠了粮油、生活用品、学习用具等礼物,并送上节日的祝福。嵩明县红十字会联合嵩明县总工会、昆明市卫生学校到嵩明县培智学校开展六一儿童节“微心愿”慰问活动。充实完善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审核委员会”委员,定期召开监委会会议,加强对社会捐赠款物和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及时公开单位各项募集资金、增强透明度,接受相关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5.切实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深入花卉园区、经开区等开展救护知识培训进企业活动,为多家企业职工举办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将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到企业一线职工,大大提高了企业职工应对突发事故急救能力。全年共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培训18期,培训人数12765人;开展救护员培训15期,培训人数568人;二是“三献”工作再上新台阶。嵩明县2024年造血干细胞指标任务数为50例,现已完成造血干细胞采集80例,超额完成30例。实现遗体捐赠1例,人体器官登记69例。一年来,积极引导推动志愿者参加无偿献血30人次。

6.志愿服务工作成效明显,社会认知度提高县红十字会重视抓好志愿服务精神宣传与传播工作,大力开展志愿服务精神宣传活动和人道主义服务活动。2024年累计发展志愿者545名。县红十字志愿者共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8次,参加人员300余人次。嵩明县西山、东村徒步穿越赛,嵩明县红十字会派出近50人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并出色完成任务,受到社会好评,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让志愿者进一步增强了服务社会的光荣感,提升了志愿者争做红十字知识宣传者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通过志愿者的口口宣传,也让社会逐步了解、认识红十字会,逐步提升了红十字会的社会知晓力。

7.定向捐赠乡村振兴项目有序推进嵩明县定向捐赠乡村振兴项目第一批75万元,第二批85万元,两批项目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第三批93万元,11月初,由红十字会牵头,乡村振兴局,乡镇、捐赠方,受赠方等共同开了项目推进会,项目正常有序推进,预计项目年前可以完工。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嵩明县定向捐赠乡村振兴项目形成了嵩明模式。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嵩明县红十字会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嵩明县红十字会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嵩明县红十字会2024年没有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058145.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8145.63,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1075.45元,增长29.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1075.45元,增长29.5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随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058145.63。其中:基本支出1008145.63,占总支出的95.27%;项目支出50000.00,占总支出的4.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1075.45元,增长29.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1075.45元,增长31.43%;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经费随之增加。项目按年初预算完全执行完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8145.6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6141.57元,占基本支出的93.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004.06元,占基本支出的6.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红十字会2024年行政能力建设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护知识培训,购买救援装备及救援队保险支付及基层红十字会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8145.6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41075.45元,增长29.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5913.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848.48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红十字事业行政运行支出660148.24元、事业运行支出149104.82元,红十字行政运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经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工作经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819.9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1%主要用于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590.6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29.32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412.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支出决算为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红十字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004.06比上年增加62004.06,增长100.00%,主要原因2023年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机构改革后2024年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福利费、培训费及交通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嵩明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47624.55元,其中,流动资产34914.14元,固定资产10678.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31.8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58.64,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75.85。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红十字会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红十字会2023年没有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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