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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2022年5.8公益日网络筹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嵩明县2022年5.8公益日网络筹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第十二救助情况)公示及名单
来源:嵩明县红十字会  作者:  编辑:嵩明县  日期:2023-07-10  点击率:45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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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红十字会第十二批“人道救助基金”救助人员名单
提请讨论时间:2022年8月12日
序号 申请人 年龄 性别 家庭住址 申请救助原因 审核监督委员会意见
1 张某魁 1 小街镇 张某魁2021年7月30日出生,出生时诊断患有罕见病(先天性胰岛素血症低血糖)。自确诊后一直往返昆明、上海治疗,期间多次住院,除去医保报销外自费69045.69, 加上中间零星自行购买的特殊医用耗材1万余元,生活费、交通费等花了1.5万余元。此病没有根治的办法,需要长期在家自行打奥曲肽二氮嗪控制胰岛素分泌,此药属于孤儿药品,需要国外代购,正常情况下每月费用大概3000余元。每年需要到上海定期复查,每次费用大概6000元,以上两项费用均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父母之前均在昆明打工,现因孩子病情特殊,母亲在家专门护理本人(打针、喂药、监测血糖、特殊喂养),现仅靠父亲一人每月4000-6000元的打工收入维持。 经讨论同意救助5000元
2 韩某 4 小街镇 一家7口人,母亲、哥哥及本人患有精神疾病。本人韩某5月份发生惊厥持续、发热等症状经县医院治疗后转入昆明市儿童医院治疗,诊断为重症脑炎、脑功能障碍、惊厥持续状态、语言发育落后等,期间昏迷10余天,于6月22日出院(除医保报销外自费12129.68元),至今不认识身边所有人,后期还需要进行专业康复治疗,长期神经专科复诊等。母亲韩某娟于2005年与前夫离异后带着大儿子(邓某)返回东屯生活,2015年与现任丈夫周某忠生育一子一女。母亲韩某娟患有精神疾病多年,现处于发病期,现在云南省精神病医院进行封闭治疗,且此疾病定论为遗传性疾病,哥哥邓某及韩某已经表现出来。父亲无固定工作,现在需要在家照顾韩某,外公外婆无劳动收入,且需要照顾妹妹(1岁半左右)。 经讨论同意救助5000元
3 黄某英 68 杨林镇 家中2口人,申请人黄某英本人带有4级残疾,患有肝恶性肿瘤,每个月需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除去医保报销外个人自费需要支付8000余元(最近一次住院为2022年5月24日),儿子于2020年7月因病死亡,丈夫李某贵68岁,现无家庭劳动力,无力承担后续医疗费用。 经讨论同意救助4000元
4 杨某仙 58 杨林镇 杨某仙于2012年10月查出乳腺癌并做了手术,医学鉴定为肢体4级残疾。至今一直在进行化疗放疗,根据病情变化,每个月都需要到省肿瘤医院住院治疗,每次自费大概在16000元(药品西达本胺13500元,住院治疗费3200元),至今除去医保报销已经花费了40万元,并欠下外债。家中全靠丈夫当保安及儿子在昆明打工两人每月6000余元的收入维持。 经讨论同意救助4000元
5 李某涵 6 牛栏江镇 家中9口人。李某涵自两岁查出患有慢性肾病综合症,四年来一直到延安医院、济南肾病医院等省内外医院寻医治疗,至今花费30万元且病情得不到根治,只能靠每天吃药物辅助治疗,导致家中欠下高额外债。母亲与父亲离婚,现跟随父亲生活,爷爷2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祖母、祖父年事已高,需人照顾。平日里靠父亲打零工维持生活,不能承担后续的治疗。 经讨论同意救助5000元
6 潘某华 57 嵩阳镇 家中两口人,本人患有脑梗后遗症、高血压,每天需定时服用药物缓解病情,儿子无固定工作。丈夫因患有胃癌于今年5月16日去世,且在患病期间已经花管家中积蓄,导致现在难以维持生活。 经讨论同意救助4000元
7 赵某菊 52 嵩阳镇 2006年离异,儿子与前夫一起生活,至今一人生活。今年5月份查出患有肺癌晚期,期间检查费及治疗费自费6万元。因为之前经营生意失败,导致房产变卖还债,没有积蓄,平时靠打工维持,现在患病靠亲戚借款,后期治疗无力承担。 经讨论同意救助3000元
8 王某珠 70 小街镇 低保户,本人患有高血压、脑出血、肺部感染等疾病,丈夫李克生74岁,属退伍军人,儿子李某是劳改释放人员,在家待业。儿媳张某玲属低保人员,在家待业,孙子9岁在读小学。家中无经济收入。 经讨论同意救助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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