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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红十字会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  作者:  编辑:陆良县  日期:2023-09-26  点击率:29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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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红十字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准确记录我县红十字会各阶段工作,真实反映我会的发展过程,便于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为以后的红十字工作提供有力指导,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

1、历届红十字会理事会组织资料和会员代表大会资料必须收集齐全,单独分类。

2、各类活动的计划、流程与总结可统一分类,都必须要有活动时间、地点、负责人和内容等信息。每次举办活动拍摄到的照片,应按照年度、活动内容进行划分并存档。

3、各年的年度计划、总结、会议记录、经费使用记录、所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电文、统计资料。

4、县红十字会代表大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专题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和会议文件。

5、不同时期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

6、举办新会员入会宣誓仪式资料、会员的入会申请书、每一届会员的奖励、惩罚情况、会费收缴记录。

7、每年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影像资料或档案、文字记录。

8、每年的卫生救护培训计划、总结及学员的申报表、考核记录、发证记录、培训记录及参加上级组织的救护技能比赛等资料必须归档。

9、日常的救灾、救济、救助等服务的痕迹资料。

10、援建项目的完整资料。

1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应归档的会计资料。

二、使用原则

以上档案、资料由专人管理,任何查阅、使用档案的行为都必须按照经过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并严格履行登记、使用、归还手续。不在归档范围内的资料必须严格档案销毁制度,在登记、审批后交由县保密局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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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陆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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