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摘要:
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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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红十字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腊县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勐腊县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勐腊县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勐腊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腊财字〔2023〕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腊县红十字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2.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指导各级建设红十字会阵地,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
3.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捐赠的款物,按照募捐方案、捐赠人意愿或者捐赠协议处分其接受的捐赠款物,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
4.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志愿者服务工作。
5.负责建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实施红十字会项目工作。
6.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行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工作情况。
7.监督理事会对全县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执行委员会对全县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8.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9.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县人民政府委托事宜;协助县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及宣传监事股、赈济救护及组织建设股。
下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强化红十字会自身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发挥政治作用上下功夫。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大力推进从严治党,抓紧抓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落实,建设红十字会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改革创新,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强化能力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红会铁军”。强化红十字宣传工作,增强红十字文化传播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宗旨意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彰显人道力量。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会的能力。稳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与帮助,有序稳步推进基层红十字会建设,计划2023年向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发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10个。依法开展会员、志愿者发展登记工作,条件允许情况下,分领域的志愿者队伍,探索“互联网+会员”“互联网+志愿者”管理模式,完善会员、志愿者工作制度,提高会员、志愿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继续组建特色红十字志愿服务队。
3.继续加强法治宣传及意识形态工作。继续深入落实各项普法工作任务。全面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并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充分借助县级融媒体的力量和各种主题活动,大力进行普法宣传。把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使之逐步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5.8世界红十字日”“防灾减灾日”“世界献血日”“世界艾滋病日”“世界急救日”等重要纪念日大型宣传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等法律法规。使红十字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有明显提高,公民参与红十字的热情明显增强,覆盖面明显扩大。
4.深入开展“三救三献”工作,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一是依法开展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开展好人道救助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主动加强与妇联、教育等部门联系,做好项目储备。二是实施好人道救助项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天使阳光”项目,持续对贫困家庭白血病、先心病患儿及部分大病患者开展救助。三是积极动员参与配合做好无偿献血及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组织)捐献、遗体捐献志愿者登记工作。四是持续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六进”工作,组织开展40期2000人次,推动应急救护培训在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有效覆盖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进机关、乡镇、社区、学校。五是继续借助“99公益日”开展“互联网+筹资”方式开展网络筹资,进一步拓展人道资源,提高救助能力。六是加强捐赠款物管理。规范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使用各环节手续和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红会”,提升红会公信力。
5.凝聚红会力量,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继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县创建办的指导下,在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按照达标体系对标对表扎实抓实每项工作,认真做好台账,积极申报2023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以最好的成绩迎接县创建办的考核验收。
6.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决策程序。推进《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加强红十字会监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加强内部管理、风险化解能力、红十字会公信力提升建设等,县红十字监事会对“三重一大”、物资捐赠接收和分配下拨、工作作风等进行全程监督,以严字当头,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深、查细、查实。2023年召开监事会议,听取县红十字会理事会工作报告1次;依法对基层红十字会开展捐赠物资接收、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向州红十字会监事会报告工作情况,争取上级的支持。
7.统筹协调齐头并进,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抓实保密工作,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机构、职责、措施、人员四到位,确保涉密工作安全。二是抓实禁毒防艾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统筹,将禁毒防艾工作与应急救护普及培训一道推进普及。三是抓实国家安全工作,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县红十字会工作实际,定期开展红会工作形势研判活动,为各项工作安全顺利推进保驾护航。四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秉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大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名称和红十字标志授权使用管理规定、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法治建设。五是抓实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检查本单位门窗、消防设施、办公用电线路等安全情况并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排除。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年11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3名。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9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28.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76万元,增长82.0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其他收入列入了预算管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2.2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21万元(本级财力162.21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35万元,增长15.9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2022初增加1人,各项预算增加;2.2023年项目预算增加了4.8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0.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62.21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128.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76万元,增长82.0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其他收入列入了财政预算管理。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2.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33万元,项目支出4.8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2.35万元,增长15.98%。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3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47万元,增长12.4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各种社会保险增加,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29%,比2022年预算增加15.70万元,增长11.9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增加,养老保险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增加。(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6.71%,比2022年预算增加1.27万元,增长14.4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办公经费和工会经费预算比2022年增加。(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2023年本单位无此项预算。(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32%,比2022年预算增加0.5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本单位预算了政府采购,采购办公设备1件.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3个,安排4.88万元,如应急救护等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4.88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支付2021年第一次全县会员代表大会费用;2用于支付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和日常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7.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红十字会事业支出——行政运行支出87.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人员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工会支出和办公室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红十字事业支出——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23.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职工福利、工会支出和办公室正常运转。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3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医疗1.5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2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住房保障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红十字事业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红十字事业活动。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3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津贴补贴3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奖金1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绩效工资1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基本职工医疗保险缴费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1.26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1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手续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会议费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88万元)
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各部门和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未纳入部门预算不得安排支出。本单位通过自有资金安排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0.00万元;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128万元。增加108.41万元,增长553.3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项目资金未支付完。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50万元,比2022年增加0.5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办公设备使用年限长,有个别设备需报废。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6万元,较上年减少0.34万元,增长(下降)36.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合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万元,较2022年减少0.34万元,下降36.23%,国内公务接待合计批次为12次,合计接待105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精简公务接待,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化。合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申报项目4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3个,涉及金额4.8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1个,涉及金额128.00万元。
2023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腊县红十字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10.55万元,比上年增加1.77万元,增长20.16%,增加的原因是:1.预算资本性支出增加0.5万元;2.办公费预算支出比上年多0.80万元;3.工会经费预算比上年多0.44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勐腊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117.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4.68万元,固定资产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1.3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2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附:勐腊县红十字会2023年本级预算报表
作者:
编辑:勐腊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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