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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公告
来源:弥渡县检察院  作者:弥渡县红十字会  编辑:弥渡县  日期:2023-07-09  点击率:40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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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要依法严格履行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和情感需求,不得放任适龄未成年人随意离校、辍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吸烟、饮酒、沉迷网络、进入酒吧、KTV或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得虐待、遗弃或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不得使未满8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不得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不得使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二、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规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针对多次劝返复学仍不按时送未成年人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学校应向当地政府及教育部门报告,并由相关部门发出《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若还不履行的对其采取行政处罚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注重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青春期教育和生命教育。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止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及时对学生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不得放任学生随意欺凌行为,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加强对不良行为的干预

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本辖区内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四、要严禁教唆未成年人犯罪

任何人不得帮助、组织、指引、带路、运送、参与、窝藏、包庇、纵容偷渡人员参与“偷引带”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不得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

五、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

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发现醉酒未成年人与非监护人共同入住的或其他可疑情况,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六、要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管理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七、严格执行强制报告制度

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旅店业、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电竞酒店、村(居)委会等行业及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执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检察机关举报。

八、要强化文身服务行业监管

文身经营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止文身警示牌,建立文身人员实名登记、年龄核实等制度台账。

九、要规范烟、酒、彩票销售管理

经营商户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所有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十、要严格车辆租赁服务监管

汽车租赁商户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租车服务,不得故意通过第三人为未成年人提供租车服务。任何成年人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租车便利。汽车租赁商户应当严格履行审查义务,在显著位置设置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租车服务的标志,建立租车人员实名登记、年龄核实等制度台账;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十一、要严格管控文化产品经营

经营商户不得向未成年人租售、提供含有诱导教唆犯罪、渲染血腥暴力、色情等内容的文化产品,相关部门要严查租售、提供夹杂“黄暴毒”及封建迷信等少年儿童读物。

要严格遵守就业相关法规

任何单位和市场主体都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及介绍就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高危行业以及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社会各界共同的责任,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将不定期对辖区内旅馆、KTV、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及售卖烟酒给未成年人、文身服务等行业常态化开展整治和联合执法。相关行业场所经营者如违反本公告,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从重处罚。同时,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举报电话:

县人民检察院:0872-8161832 0872-8161645

县公安局:0872-110

县文旅局:0872-8162522

县卫健局:0872-3095460

县人社局:0872-8161352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72-8165918

县民政局:0872-3071989

特此公告

弥渡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18日

作者:弥渡县红十字会
编辑:弥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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