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活动 >>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 正文
严禁买卖人体器官
来源:  作者:  编辑:龙陵县  日期:2024-06-15  点击率:70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人体器官移植,首先是获取有生理活性的人体器官。我国法律规定,人体器官来自于捐献,人体器官的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不得捐献活体器官。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买卖人体器官或者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交易额10-20倍的罚款,医疗机构参与上述活动,吊销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并在10年内禁止从事人体器官获取和移植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以对这种行为进行举报。
作者:
编辑:龙陵县
上一篇:人体器官捐献
下一篇:无偿捐献人体器官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