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开展救援、救灾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3.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4.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6.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7.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8.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县政府委托事宜。
9.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10.协助县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2.指导全县各乡镇红十字会及学校红十字会等基层红十字会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一是加大学习力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州委九届二次全会暨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二是营造宣传氛围。始终把传播红十字精神放在首位,以“5·8博爱周”“世界急救日”“国际志愿者日”“99公益日”等重大纪念日为平台,组织开展“五进”活动,积极到景区、车站、广场、挂钩村委会开展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三是积极参与疫情防控。2022年,金平县红十字会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作用,选派2名干部职工全程参与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选派1名职工参与到隔离点工作,选派2名干部职工参与网格化管理工作,选派1名干部到挂钩村参与疫情防控蹲点工作,极大发挥人人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态势。四是完成换届工作。2022年7月4至5日金平县红十字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在行政中心20楼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红十字会班子成员。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23名、常务理事11名(其中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5名、秘书长1名);选举产生监事会监事5名(其中监事长1名、专职副监事长1名、委员3名)。新一届班子产生为更好履职红十字事业打下坚实基础。五是助力乡村振兴。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特色优势,扎实抓好定点帮扶工作,参与挂钩点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控辍保学等工作,对挂钩村干部、周边群众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宣传,做到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推进,对挂钩边境小康村走访5次11人次,对照六大类19小项标准优化实施方案,解决群众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强化动员,提高人道资源救助
一是抓好筹资工作。以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医疗救治等为渠道,组织开展募捐筹资系列活动,2022年收到募捐款物9734854.04元,其中资金2383019.10元、物资7351834.94.94元。推动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可持续的筹资工作格局,大力度完成州红十字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二是抓好网络筹资工作。利用“5·8博爱周”“99公益日”为重点开展网络筹资活动,筹集资金408732.14元,其中:边境志愿服务资金334967.33元、滇苗助学资金70145.02元、肢障矫治术救助3619.79元,解决了当前疫情防控、教育和残疾人困难。三是加强捐赠资金管理。持续使用总会财务管理系统,扎实做好物资签收、登记,同时做好款物的使用跟踪问效,提高监督管理作用。
3.强化三救,提高救灾救助救护能力
一是加强备灾物资储备管理。为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金平县红十字会健全应急处置制度机制,健全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仓库,对帐篷、棉被等特殊物资进行一定储备,购买消防器材和除湿机,确保备灾物资储备管理安全。二是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护培训机制建设,持续推进应急救护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不断扩大公益应急救护培训的覆盖面。今年以来,先后到老集寨乡坪寨村委会、县直机关单位、低边村等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共受益456人。三是广泛开展人道救助活动。以助学助困帮扶、医疗救助等为重点,持续开展“博爱送万家”“博爱助医”“博爱助学”“博爱助困”等人道品牌救助活动。开展“博爱送万家”受益人数11328人次,助学帮扶受益人数40人,医疗救助受益人数7人。四是做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积极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在金平驾校、金平勐拉驾校有效开展红十字运动与救护的基本知识和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初级应急救护的核心知识与技能以及常见急症、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的处置要领培训13期331人。
4.强化“三献”,提高组织动员力量
一是持续推进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职能作用,持续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动员、知识普及、典型宣传和捐献服务工作。年内采集造血干细胞血样2人份。二是扎实做好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工作。依法开展人体器官(遗体)宣传动员工作,年内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89人。
5.强化组织建设,提高红十字会队伍建设
一是提高红十字会服务覆盖率。加强红十字基层阵地建设,新建乡镇基层红十字组织2个,会员103人。二是提高志愿服务能力和质量。组建金平县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队1支,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30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2次,志愿服务总时长3215小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部、赈济救护部、筹资与财务部,所属单位0个,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分办、核稿等;开展重点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起草县红十字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负责年度工作会议、党支部会议等会务工作;统筹安排机关应急值班;牵头负责本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及对各基层红十字会工作的综合考核;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催办和联络工作;负责信息、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公务接待等日常工作;统筹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意识形态、普法、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2.组织宣传部。负责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负责宣传工作,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红十字精神,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提高红十字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负责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会员管理、会费收缴,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筹备工作;做好理事、常务理事联络服务工作。
3.赈济救护部。负责救援、救灾、人道救助、艾滋病预防与关怀、参与养老服务工作;负责人道救援救助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指导县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县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中心)开展应急救灾救援工作。
4.筹资与财务部。负责筹资工作,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筹资,不断提高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实力;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公开和监督检查制度,做好捐赠款物和财务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和各乡镇基层红十字会开展筹资募捐及财务管理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4379.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4379.0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557.15元,增长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306.7元,增长7.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17749.55元,下降100%。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增加1人,人员工资和经费增加;其他收入中的团体和个人会员费记入捐赠账户,未在行政账户中列支,故2022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191334.39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379.02元,占总支出的94.38%;项目支出66955.37元,占总支出的5.6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7784.68元,增长12.0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7669.31元,增长7.42%;项目支出增加50115.37元,增长29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人员工资和经费支出增加;将团体和个人会员费记入项目支出中,同时为方便管理,团体和个人会员费结余资金转入捐赠账户统一管理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4379.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8380.8元,占基本支出的91.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998.22元,占基本支出的8.54%。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46911.54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13714.0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955.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金财社发〔2022〕81号团体和个人会员费60,387.76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46289.46元(其中38188.76元转入捐赠账户),印刷费412.80元,手续费121.50元,差旅费280.00元,维护费13284.00元;金财社发〔2022〕81号工作经费497.61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497.61元;金财预〔2021〕60号以前年度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支出607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4782.00元,差旅费128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0449.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9%。与上年相比增加73536.7元,增长6.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0968.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292.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疫情2022年上级未到我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808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08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2022年上级未到我单位开展检查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998.22元,减少64626.93元,下降40.23%,主要原因:2022年节约资源,节约办公费3.15万元、印刷费0.96万元、差旅费1.37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交通费1.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000.00元,水费1000.00元,电费2000.00元,邮电费3000.00元,差旅费14842.60元,会议费7944.00元,工会经费7711.62元,其他交通费用48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422286.97元,其中,流动资产1179.38元,固定资产420419.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88.3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7606.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344.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拨入预算单位的各类经费,是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财政拨款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