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活动 >> 无偿献血 >> 正文
献血间隔期
来源:  作者:  编辑:景洪市  日期:2024-02-28  点击率:79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1.全血献血者每次可以选择献400毫升、300毫升、200毫升血液,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以献1至2个治疗单位,间隔时间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

3.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四周。

4.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作者:
编辑:景洪市
上一篇:献血前注意事项
下一篇:无偿献血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