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红十字会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第一条 为及时妥善地处理好紧急重大事件,做好紧急重大信息的报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县红十字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紧急重大情况报告的范围:本单位内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群体上访事件、公共安全事件。
第三条 紧急重大情况报告的时限及要求。发生在本辖区、本单位内的紧急重大情况,随时发生随时报送,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报县委办、政府办并跟踪掌握事态的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到事情处理完毕。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第四条 紧急重大情况报告的手段。报告紧急重大情况可用电话、传真或书面报告,特别重大的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报告的内容力求准确,应查清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当事人、发生原因、造成的后果等,一时难以查清的可随后续报,事后应有书面正式报告。
第五条 建立健全紧急重大情况报告责任制,要加强对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领导,凡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应及时准确地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本单位负责同志要保证报告渠道的畅通,不能干预和限制有关单位、人员及时如实地向县红十字会报告,更不能压住不报。由于迟报、漏报、瞒报影响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情况和事件并造成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条 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政治敏锐、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能妥善处理各种问题,值班时严格遵守各项值班制度,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值班期间,不得占用值班电话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确保值班电话的通畅。
第七条 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保证信息传递畅通,提高值班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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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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