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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工作制度
来源:  作者:富宁县红十字会  编辑:富宁县  日期:2023-04-26  点击率:171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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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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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工作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

(二)加强警示教育。不定期组织收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利用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防线。

(三)加强行为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保证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干净做事,明白做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纪律教育。严格按照规矩规则和程序办事,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

(五)加大查处力度。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决不允许有案不报或有案不查的现象,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

(六)严格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开展公务接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超标接待行为,坚决不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

二、“一岗双责”制度

(一)“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班子成员。

(二)“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一把手对本会主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业务工作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三)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班子成员每半年向班子汇报一次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五)“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谈心谈话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会领导班子汇报。

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从严要求自己,凡个人重大事项,应主动、自觉、及时地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向党组织请示报告: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情况;

2.本人在经济实体中应聘兼职情况;

3.配偶、子女招工、参军、调动情况;

4.配偶、子女出国定居及有关情况;

5.在国内各种会议等公务活动和外事活动中,接受馈赠、礼金、礼券和贵重礼物情况;

6.本人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7.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私人在国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8.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9.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

10.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11.本人认为有必要及时陈述申请和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请示报告要实事求是,不得缩小和扩大事实,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一律以书面形式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包括事项、理由、办理方式、规模和有关的政策依据,报告人对所报告的事实负全面责任。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由办公室负责收集上报县纪委监察部门。对报告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对违反重大问题有关请示报告制度者,应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教育、通报批评;构成严重违纪者,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究。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要根据本会工作实际,总结检查领导班子集体和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决议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情况等。

(三)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要议题,提前一周通知班子成员做好充分准备;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归档等九个步骤进行。

(四)领导班子成员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正确对待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谈心,充分交换意见,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会议质量和水平,使民主生活会切实达到统一思想、推进工作的目的。

五、“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一)重要事项决策包括: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批示精神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单位工作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调整,年度工作计划的审议制订;单位年度预算编制;单位重要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备灾救灾方案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制订、修改;向上级请示重要问题的报告、重要工作总结及工作报告的讨论审定;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要信访矛盾化解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其他在制度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需要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包括:重点项目、大宗物资设备等资产的购置及工程项目招投标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

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包括:科级干部的推荐、选拔,职级晋升人选推荐,后备干部推荐,评优评先,干部职工年度考评、考核等级的确定。

大额资金使用包括:单位一次性10000元数额以上的单项支出,工程项目资金划拨、结算等,各类专项资金和非生产性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其他大额资金的安排使用。

(二)“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坚持科学决策,确保决策符合红十字工作实际,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全县红十字会事业发展。

2.坚持依法决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3.坚持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对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三重一大”决策,主要采取会领导班子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经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四)“三重一大”决策,由涉及的各股室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列为议题。相关股室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五)在会议集体讨论之后,由主持会议的领导作出通过、原则通过、再次审议的决定。

(六)“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做到将决策参与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以会议记录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案。

(七)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不可抗力等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决策的,有关领导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八)“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贯彻执行情况,由有关股室具体负责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检查和督办,检查和督办情况及时向会领导班子报告。

九)会领导班子成员应带头执行各项决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没有作出新的集体决策之前,任何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已经做出的决策。

(十)“三重一大”的执行情况,除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十一)凡属下列情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根据其事实、性质及情节,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不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未向会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而造成失误的。

(十二)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六、廉政谈话制度

(一)廉政谈话的对象

包括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及工勤人员。

(二)廉政谈话的原则

廉政谈话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三)廉政谈话的形式

廉政谈话主要分为任职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三种形式。

(四)廉政谈话的内容

1.任职谈话是指对新任职、转任职的科级干部就需注意的廉政事项进行的谈话。

(1)主谈人应重点围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工作的范围承担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等有关内容进行。

(2)谈话对象对廉政要求作出承诺。

2.提醒谈话是指对群众反映有违纪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需要提醒的问题进行的谈话。

(1)谈话人应针对股室干部职工或领导班子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认真分析客观评价的基础上,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建议、希望和要求。

(2)谈话对象表明态度,做出承诺。

3.诫勉谈话是指对廉政方面存在问题,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干部职工进行的谈话。

(1)主谈人应指出被谈话人在廉政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分析问题的危害性。

(2)要求谈话对象就存在的问题做出书面或口头说明。

(3)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及要求。

(五)廉政谈话的分工

按班子成员分工,分别由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干部职工谈,也可由主要领导直接与干部职工谈。

(六)廉政谈话的要求

谈话要严格掌握政策,对不宜向谈话人透露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保密;违反谈话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廉洁风险管控制度

(一)建立由常务副会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体负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情况综合等。

(二)每年开展一次廉政风险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岗位制定防控措施,从加强教育、明晰职责、规范流程、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督、后期处置相结合的防范措施。

1.前期预防措施。加强流程控制,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行为规范和廉政规定。加强廉政风险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有关制度和典型案例,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2.中期内控措施。主要通过日常考检查、工作督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情况和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事中控制,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后期处置措施。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等手段,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展。对已经造成违法违纪违规的事实,坚决报送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法纪规定处理,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

 

作者:富宁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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