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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红十字会捐赠物资保管制度
来源:  作者:  编辑:大姚县  日期:2023-09-04  点击率:15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第一条 捐赠物资由赈济救护股两人管理,一人负责保管物资,一人负责建立专账,对所有入库、出库物资、物品一律验证登记、入册。入库物资要建立库存物资台帐,一律凭入库单清点物资入库,做到手续齐全,名称与实物相符。捐赠物资入库时,需核实数量、检验质量、填制入库单,非捐赠物资不得私自入库;凭出库单清点物资出库;

第二条 保持库房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鼠、防虫及清洁等工作,确保物资完好。禁止非管理人员随意进入库房。

第三条  物资出入库,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第四条  对物资的保管、使用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五条 每半年对库房物品进行一次清理,管理人员要对物资的品种、数量做到账目清楚,数字准确,帐物相符,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并书面报告分管领导。

第六条  仓储物资出现因存放不当等原因造成货物变质、毁损、污染、过期或发生错发等现象,应及时向分管会领导和主管领导报告,进行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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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大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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