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1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负责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开展款物募捐,进行人道救助物资储备及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工作;二是负责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三是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指导县市红十字会参与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四是指导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五是接受上级红十字会派遣,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六是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七是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赈济救护科、宣传筹资科。
所属事业单位1个:楚雄州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和省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州红十字会围绕中心,突出政治引领,在打造全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应急救护培训、“三献”服务、人道资源动员等方面取得好成绩。年度14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党建、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博爱家园项目建设、红透指数建设等5项工作在中国红十字总会和全省红十字会系统相关会议上作交流,应急救援、互联网筹款、红十字高质量发展试点等3项工作得到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一)聚焦“两个维护”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新论述、新指示、新要求,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二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致信精神和代表大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紧扣“责任链条”,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方案,清廉楚雄建设“十大行动”工作任务与红十字会工作紧密结合,机关党建全面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抓实党建述职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审计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小”见严纠“四风”,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在“楚雄评议”平台,群众对州红十字会机关作风评价满意率为100%。
(三)紧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1.应急救援救灾能力取得新提升。围绕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在全省红十字会系统率先建立县市红十字应急救援区域协作机制,10县市分3个片区组建3支区域赈济救援分队,并组织开展灾后社会捐赠款物接收、赈济救援工作为重点的应急救援演练。选派5名救援队员参加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区域协作机制2024年西南协作区综合演练,在实演实练中提升实战能力。州红十字备灾救灾仓库储备价值633.31万元的物资和设备,打牢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工作基础。
2.红十字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在永仁县、大姚县实施“博爱家园—社区为本”减灾援建项目,在全国首次将水与卫生元素纳入项目实施内容,为农村基层社区治理提升水与卫生健康水平提供了楚雄经验,10月中旬,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香港红十字会组织5个省(自治区)红十字会的相关人员到永仁县实地开展观摩和经验交流学习,对该项目给予充分肯定。
3.人道救助实力和服务能力取得新加强。积极争取香港红十字会援助50万元,在永仁县维的乡6个村委会实施了全省首个自然灾害现金赈济项目,940户3654名受灾群众受助。采购154.23万元物资(被褥包2107个、家庭箱6615个)发放给农村中小学生和困难群众,2.6万人次受益。投入价值210.28万元的款物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52244人次受益;投入疾病救助资金148.15万元,1706人受益;投入助学资金118.26万元,帮扶7450人次。
4.“红十字‘救’在身边”工作取得新拓展。以“心肺复苏术+AED使用”为重点,开展自然灾害紧急逃生避险、AED使用、青少年防溺水等相关知识技能普及培训。全州应急救护取证培训174场6535人、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346场140583人次。在元谋县、禄丰市3个4A级景区建设红十字救护站。
5.红十字生命健康工程取得新成绩。持续打造“红十字爱心相髓”品牌,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宣传,受众97505人次,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血样采集818人份,年内实现捐献10例,累计成功捐献39例,居全省州市红十字会前列。持续培育“红十字生命接力”品牌,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法规,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2218人,年内实现捐献13例,累计捐献91例,累计捐献大器官255个,眼角膜134枚,志愿登记和实现捐献人数名列全省前列。
6.红十字人道资源动员能力取得新突破。全州红十字会广泛汇聚社会各界爱心力量,筹集款物价值4789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239.45%。全州27.47万人次参与“互联网+公益”关爱“一老一小”项目互联网筹款,共筹款616.7万元,筹款额同比增长33.01%,项目涵盖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救助、失能老人关爱、重病大病罕见病患儿家庭帮扶、爱心(幸福)食堂补助、教育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四)紧扣“深化改革”,激发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活力。
1.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2024年3月4日,州政府与省红十字会签订全省首个《支持楚雄州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省红十字会印发《支持楚雄州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后,对标试点方案制定《2024年“贯彻落实年”暨全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实施“凝心铸魂、服务发展、质效提升、强基固本、引领保障”五大行动,围绕9个方面重点,细化工作任务30项,今年的试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多项工作打造为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标杆。
2.持续巩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围绕红十字生命健康教育服务,在乡镇(社区)建设红十字生命健康服务站24个,新建乡镇、学校等红十字基层组织31个、新发展会员4106人,新增红十字特色志愿服务队伍8支、注册志愿者534人,积极开展关爱“一老一小”、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等人道服务,培树了一批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在全省各级志愿服务项目展示和比赛中崭露头角,《“救”在“幸福里”—关爱产业工人健康志愿服务项目》和《“明眸皓齿”青少年爱眼护牙志愿服务项目》在2024年云南省红十字公益项目大赛上获银奖,以项目示范引领全州红十字志愿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3.持续支持养老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创新推进红十字参与养老服务融入城乡社区治理,深入楚雄市万家坝社区、彝人古镇社区、武定县狮山镇古柏村委会、禄丰市彩云镇白杨村委会等社区村委会救助和慰问特殊困难家庭、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等300余户。选送4名从事养老服务业的红十字志愿者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举办的养老服务师资培训,以实际行动助力全州“一老一小”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3290223.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0223.3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2610.82元,下降1.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2610.82元,下降0.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3290223.32元。其中:基本支出2987755.27元,占总支出的90.81%;项目支出302468.05元,占总支出的9.1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610.82元,下降1.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294.87元,减少0.51%;项目支出减少47315.95元,下降13.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各项要求,进一步厉行节约,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中的维修(护)费、差旅费、劳务费相应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7755.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2747331.71元,占基本支出的91.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0423.56元,占基本支出的8.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2468.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及宣传普及、救助、备灾救灾、宣传筹资、实施援建项目、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等业务相关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0223.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
62610.82元,下降1.87%,主要因为2024年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各项要求,进一步厉行节约,红十字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相比2023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3431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保障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8201.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77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7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2.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各级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和过紧日子要求,上级部门减少下基层调研等公务活动,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447.00元,下降5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77.00元,下降52.7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各级贯彻落实为基层减负和过紧日子要求,上级部门减少下基层调研等公务活动,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红十字会到楚雄州调研和业务指导,以及下级红十字到楚雄州进行工作汇报、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2024年度无需要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975.50元,相比去年减少19629.98元,减少7.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进一步厉行节约,会议费开支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资产总额12037814.83元,其中,流动资产12601.89元,固定资产12025212.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3335.2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3308.84元,流动资产减少120026.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退还以前年度质量保证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7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