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信息 |
组织简介 |
主要职责 |
名誉会长 |
领导机构 |
机关党建 |
联系方式 |
理事会信息 |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活动,推动全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二)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三)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四)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五)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六)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七)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捐赠者的意愿处置分配募捐款物。
(八)参与国际人道救援工作;开展与国内外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工作。
(九)宣传国际人道法、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十)协助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负责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国际人道法的传播及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协助执委会、监事会做好文件、材料的起草和会议的组织,负责党风廉政、党建、意识形态、人事、机要保密、档案、来信来访、接待、后勤保障等日常事务;做好与上级红十字会和县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会员和志愿工作者队伍发展;负责志愿者管理、社区服务、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负责信息报送及对外宣传;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信息发布。完成执委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赈济救护科。负责全县红十字会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红十字会开展备灾救灾、应急演练等工作;负责日常募捐和筹资,加强捐赠物资和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内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实施救助,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灾情,及时反馈救灾救助信息;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