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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按照中共彝良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彝良县红十字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彝良县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全县红十字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灾和救助工作;依法开展募捐筹资。
3.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4.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动员、组织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
5.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和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宣传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附加议定书,并依照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