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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工作指南及工作流程
来源:  作者:  编辑: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日期:2026-09-30  点击率:19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一、 博爱救急救助项目

博爱救急救助项目的资助对象为本县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突发事件、重大疾病、入学困难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个人或家庭。因违法犯罪活动、酗酒或受管制性药品影响致伤、故意挑衅打架斗殴致伤等情形除外。

    (一)项目救助原则

1.及时性:根据申请人和救助事项的实际情况,给予及时的回应。

2.量入为出:根据接受捐赠的情况确定资助对象和金额。

3.一次性救助:本项目原则上为一事一救,不得以同一事由反复向元江县红十字会申请救助。

(二) 项目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原则上按家庭人口数每人1000元的标准进行临时性基本生活救助。特殊困难家庭,经单位会议讨论通过,可量化的按自费部分或损失部分的10%进行取整救助,每户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了解博爱救急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的前提下,按要求认真填写《求助申请审核表》,表格内容须填写完整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填写的《求助申请审核表》;

    3.以申请人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信息资料。

    第十四条  《求助申请审核表》填写完成后,由申请人将申请相关材料报送元江县红十字会。

    (四)救助程序

1.村(社区),镇(街道)初审,确认求助申请人情况和材料是否真实;

2.县红十字会组织志愿者对求助者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申报材料并提出救助建议上报县红十字会;

3.县红十字会根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在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进行公示。

意外灾害(事故)受伤或者大病贫疾求助者在救助审批过程中死亡,停止救助。

(五)发放程序

 救助金实行一次性银行卡转账发放,在公示结束一周内发放到救助者手中。救助者领取救助金时须在救助金发放领取表上签字按手印确认。

    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基金”救助项目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基金”救助项目 “天使基金”救助项目,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支持实施,各级红十字会按要求申请审核上报求助人资料,包括救助白血病患儿的“小天使”项目和先心病患儿的“天使阳光”项目。

    申报审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红十字会负责辖区内求助资料的接收、入户走访、情况核实。审核无误后,将求助资料上报至玉溪市红十字会相关部室审核,审核无误后逐级上报至云南省红十字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待审。实施:经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审核通过后,逐级下发患儿《资助告知书》至县红十字会,由县红十字会负责患儿家属的对接联系工作,由求助人填写回执逐级上报。救助金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直接通过患儿银行卡发放,县红十字会做好患儿家属的对接联系和收款确认工作,并做好救助资料的收集、上报和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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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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