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767号)为核心,结合配套文件整理,清晰易懂、关键信息突出。
一、核心原则与主体规范
• 基本原则:器官捐献必须遵循自愿、无偿,严禁强迫、欺骗、利诱,公民有权自主决定并随时撤销意愿。
• 遗体器官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可书面/遗嘱登记;生前未明确反对的,逝世后由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共同书面同意可捐献;生前明确反对的,任何人不得捐献。
• 活体器官捐献:禁止未满18周岁公民捐献活体器官;接受人仅限配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须经伦理审查与充分告知。
• 组织分工:卫健部门负责监管;红十字会承担意愿登记、捐献见证、分配协调、人道关怀、缅怀纪念等;医疗机构与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负责医学评估、器官获取与合规分配。
二、登记、分配与实施规则
• 登记渠道: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网/公众号、当地红十字会线下登记,签署《志愿捐献登记表》,随时可变更或撤销。
• 器官分配:必须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按病情紧急度、配型适配度等公平公正分配,捐献者直系亲属、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排序。
• 实施规范:器官获取须经医学评估与伦理审查;遗体器官获取后应恢复外观、尊重尊严;捐献全程无费用,相关成本由接受方或公益基金承担。
三、激励、保障与缅怀政策
• 激励与救助:各地落实对捐献者家庭的人道救助与重点帮扶,如医疗、生活、教育等方面的必要支持。
• 缅怀纪念: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推动建立纪念园、纪念墙等,组织缅怀仪式,传递社会敬意。
• 宣传普及:国家鼓励宣传教育,新闻媒体应开展公益宣传,消除认知误区,弘扬捐献精神。
四、法律责任与禁止情形
• 严厉禁止:器官买卖及任何形式的变相买卖,违者依法追究刑责与行政责任。
• 机构责任:医疗机构、OPO、协调员等须严格遵守全流程规范,违规将被处罚并追责。
五、地方配套与实操提示
• 各地卫健、红十字会会细化流程、协调员管理与救助标准,具体可咨询当地红十字会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 登记后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与家人充分沟通捐献意愿,避免后续争议。
2. 如果你已登记入库,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若有幸配型成功,愿你坚守初心、义无反顾,用一次小小的付出,为陌生的生命注入重生力量。
3. 请你成为爱心宣传员,主动分享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科学知识,消除身边人的认知误区,让更多人了解捐献的安全性与意义,带动更多人加入志愿队伍。
生命因奉献而璀璨,爱心因传递而温暖。每一份血样都是生命的约定,每一次捐献都是人间的大爱。让我们携手并肩,以己之力、尽己所能,成为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参与者、推动者、践行者,用滚烫的血脉点亮他人的生命之光,让爱与希望在神州大地上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