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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捐献流程
来源:  作者:  编辑:施甸县  日期:2025-08-04  点击率:4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人体器官捐献旨在挽救器官衰竭患者生命,传递生命希望,其流程严谨规范,具体如下:

  1. 表达捐献意愿并登记
  • 登记资格:居住在我国境内、年满 18 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自主决定是否登记。若生前未明确不同意捐献,逝世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共同书面决定捐献。
  • 登记方式:可通过国家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网络登记;前往居住地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现场书面登记;或通过国家管理中心备案的授权单位和组织登记。登记时需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这些信息将录入登记信息系统,由相关机构妥善保管。登记完成后,网络登记自动生成电子登记卡,也可申请实体卡;现场书面登记则领取志愿登记证书,它们是确认捐献意愿的有效凭证,务必妥善保存。若后续捐献意愿改变,可随时通过登记信息系统或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或撤销。
  1. 捐献评估启动: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如医院发现符合潜在捐献特征的患者(生命体征急剧恶化且难以逆转等),家属或医院主管医生可联系所在医院信息员或协调员,并上报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随即派出专职协调员与专家评估小组赶赴潜在捐献者所在医院。专职协调员负责核实潜在捐献者是否存在影响捐献的法律、伦理问题,向家属确认捐献意向并介绍政策;评估小组运用专业知识和先进设备,全面评估潜在捐献者身体状况,判断是否有影响捐献的医学禁忌症(如严重传染病、恶性肿瘤转移等),以及是否处于适合捐献的待捐状态,涵盖器官功能、身体各项指标等多方面评估。尚未开展器官捐献工作的省份,若出现捐献案例,省级红十字会需上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由其协调已开展工作的省份协助后续事宜。
  1. 捐献确认环节:评估确认潜在捐献者符合器官捐献相关标准后,依据《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指南》和死亡判定标准及程序,由捐献者所在医疗机构判定死亡。在此过程中,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由捐献者家属代表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捐献者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均需签字确认,若无法亲自签字,可委托代表签字。同时,专兼职协调员收集捐献者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结婚证、死亡证明及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身份证等文件资料复印件,上报捐献者所在医院伦理委员会和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审核,确保捐献程序合法合规,充分尊重捐献者及其家属意愿。
  1. 器官获取行动:捐献确认完成,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指派器官获取组织,严格依照捐献意愿实施器官获取工作,摘取《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中家属同意捐献的器官或组织。专职协调员全程见证获取过程,确保操作符合规范与捐献意愿。获取的器官严格遵循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制定的技术规范,采用专业设备与方法妥善保存和运输,维持器官活性,如使用特定保存液、控制温度湿度等,保障器官质量,为后续移植手术成功奠定基础。
  1. 器官分配执行:器官分配遵循《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进行。分配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综合考量受捐者配型(血型、组织相容性等)、年龄、地域、病情紧急程度等因素,将器官精准分配给最适配、最急需的器官衰竭患者。为鼓励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同一分配层级内,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登记成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3 年以上者,在排序时享有优先权。专职协调员监督见证分配过程,确保分配过程透明、公正,杜绝违规操作。器官移植完成后,器官捐献协调员或器官移植定点医院向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红十字会)报告器官接受者相关资料,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完成登记表》,上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完善捐献案例信息记录。
  1. 遗体处理工作:从事人体器官获取的医务人员高度尊重捐献者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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