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99公益日”执行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99公益日”网络筹款上级红十字会返回可用资金448477.76元。
(一)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可执行资金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可执行418877.76元,其中:用于博爱保山行推动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276171.45元,用于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项目资金142706.31元。
(二)施甸县红十字会可执行资金
施甸县红十字会项目执行费17600元,用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专职人员劳务费、志愿者补贴、保险、差旅费、邮寄费、调研评估费等(以实际产生支出费用为准)。配捐非限定费用12000元,用于组织运营和发展等非限定方向。
二、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实施项目
1.博爱保山行项目
可执行项目资金276171.45元。为调动教育系统20个筹款团队的积极性,各团队所筹资金各团队使用。其中:酒房乡中心学校34300元、老麦乡中心学校27000元、施甸县第三完全中学24500元、甸阳镇中心学校22500元、仁和镇中心学校17793.69元、由旺镇中心学校18500元、施甸县示范小学18500元、施甸县第二完全中学15200元、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14300元、太平镇中心学校14300元、姚关镇中心学校12200元、万兴乡中心学校11500元、何元乡中心学校8900元、水长乡中心学校7900元、旧城乡中心学校5700元、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5600元、摆榔乡中心学校4500元、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4000元、木老元乡中心学校3300元、施甸县幼儿园5677.76元。资金主要用于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等。
该项目资金已于2023年4月14日全额拨付使用。
2.困境救助项目
可执行项目资金142706.31元。为调动教育系统20个筹款团队的积极性,各团队所筹资金各团队使用。其中:酒房乡中心学校18000元、老麦乡中心学校14000元、施甸县第三完全中学12500元、甸阳镇中心学校11500元、仁和镇中心学校10206.31元、由旺镇中心学校9500元、施甸县示范小学7500元、施甸县第二完全中学8000元、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7500元、太平镇中心学校7000元、姚关镇中心学校7500元、万兴乡中心学校7500元、何元乡中心学校6000元、水长乡中心学校4000元、旧城乡中心学校3000元、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3000元、摆榔乡中心学校2500元、施甸县特殊教育学校2000元、木老元乡中心学校1500元。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保障农村三类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学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户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等学生 。共资助285名学生,标准为500元/人。
该项目资金已于2023年4月14日拨付全额拨付使用。
3. 施甸县红十字会使用项目执行费17600元和配捐非限定费用12000元,两项共计29600元,分别用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会计代理费26100元、项目审计费2800元和“99公益”宣传材料费700元。
该项目资金已于2024年7月31日全部使用完成。
三、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的实施,坚决贯彻落实了县委、政府关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凝聚了社会力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使青少年学会两性尊重、平等,获得两性交往能力,进一步帮助青少年科学地、创造性地理解和接受现代社会的性别角色,正确恰当地履行自己的角色和使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圆“大学梦”。
施甸县红十字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