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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2025—2026年农村务工劳动力稳岗就业
救助金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要求,有序推进劳动力输出工作。江苏嘉通能源有限公司自愿捐赠稳岗就业救助金20万元,促进我县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江苏嘉通能源有限公司捐赠稳岗就业救助金20万元(以下简称:稳岗就业救助金)。
二、救助扶持对象、条件、标准、时间
(一)救助扶持对象
救助扶持对象为:2025—2026年(计算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县内外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巧家籍农村劳动力务工人员:
1.有2名及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务工人员;
2.残疾人务工人员或残疾人家庭务工人员;
3.重病大病患者家庭务工人员(医疗费自付超过0.6万元);
4.发生突发重大意外事故家庭务工人员;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动态监测“三类对象”务工人员。
6.有特殊情况的脱贫户劳动力务工人员、低保家庭中的劳动力务工人员。
(二)救助扶持条件
1.自2025年1月1日后入职,且稳定就业满1个月以上人员(需提供务工工资流水及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相关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就医就学、残疾证等材料);
2.在企业工作期间服从企业管理,无违反企业管理规定等不良记录。
(三)救助扶持标准
救助金按照1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救助扶持200人。
(四)救助扶持时间
救助金发放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其他事项
(一)稳岗就业救助金在我局实行专账管理。
(二)申领稳岗就业救助金与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务工补贴、生活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不冲突,稳岗就业救助金通过救助扶持对象提供银行卡账号发放。
(三)稳岗就业救助金发放前,每一批次对救助扶持人员名单至少公示7个工作日。
(四)每一批次稳岗就业救助金救助金发放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向县红十字会、派驻纪检组报送稳岗就业救助金发放花名册(应有救助人姓名、户籍地、救助金额、电话、账号等信息)、公示等材料。
(五)稳岗就业救助金发放工作结束一个月以内,对资金到位情况按照“不漏一人,全面核查”的原则,进行跟踪检查。
(六)对在救助扶持对象筛选审查、资金管理、发放到位情况跟踪核查等环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有关责任人,将严肃倒查追究责任。
(七)本方案在2025年3月28日前征求捐赠单位意见。
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