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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倡议书
来源:巧家融媒  作者:  编辑:巧家县  日期:2026-08-27  点击率:16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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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是医疗救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无偿献血是挽救生命的高尚行为,是关爱社会与奉献爱心的温暖传递,更是对“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的生动诠释!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保障临床用血需求,我们呼吁全县符合条件、身体健康的适龄公民,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加入无偿献血队伍,用你的热血和爱心,为需要帮助的人们点亮生命的希望!

一、献血时间、地点

(一)20268319:00-15:00在炉房乡卫生院;

(二)2026919:00-15:00在马树镇中心卫生院;

(三)2026929:00-15:00在老店镇中心卫生院;

(四)2026939:00-15:00在蒙姑镇中心卫生院;

(五)2026949:00-15:00在金塘镇卫生院;

(六)202695日—69:00-16:00在巧家县中医医院一号住院楼二楼;

(七)2026979:00-15:00在大寨镇中心卫生院;

(八)2026989:00-15:00在茂租镇卫生院;

(九)2026999:00-15:00在东坪镇卫生院;

(十)20269109:00-15:00在红山乡卫生院;

(十一)20269119:00-15:00在新店镇卫生院;

(十二)20269129:00-15:00在崇溪镇卫生院;

(十三)20269139:00-15:00在包谷垴乡卫生院。

二、参与无偿献血基本条件

(一)身体条件

1.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申请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女性≥45公斤,男性≥50公斤。

3.特殊提醒:女性需避开生理期前后3天、妊娠期及哺乳期。

(二)身体状况

1.有传染性疾病、重要器官严重疾病、地方病等情况,暂不能献血。

2.感冒、发烧、严重腹泻、炎症或女性月经前后3天等情况,需暂缓献血。

三、献血前中后温馨提示

为确保献血安全顺利,请注意以下事项:

献血前: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或军人证等)。献血前三天及献血当日不饮酒、不服用药物,保持充足睡眠(68小时),切勿劳累过度。献血当日不宜空腹,可食用清淡食品,如面包、稀饭等,适量饮水,防止血液浑浊。如实填写献血登记表,不谎报、不隐瞒既往病史。

献血中:精神放松,积极配合采血工作人员的操作。

献血后:请在休息区休息10分钟后再离开,12日内适当增加饮水量,多吃高蛋白、易消化食物(如鸡蛋、瘦肉)及含铁丰富的食物(如菠菜、蛋黄),避免暴饮暴食、饮酒,多休息。2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不宜从事高空作业或体力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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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巧家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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