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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南华县红十字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负责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开展款物募捐,进行人道救助物资储备及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工作。
(二)负责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指导基层红十字会参与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四)指导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五)接受上级红十字会派遣,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八)协助县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南华县红十字会内设机构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和党务相关工作:承担文电、机要、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综治维稳、财务及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及党群工作。承担干部人事、学习教育、人才建设等工作。
2、负责人:何育超
(二)赈济救护股。
1、主要职责:承担备灾救灾中心、应急救护培训站和救助物资储备管理。负责救灾、救助、救援工作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备灾救灾、救助、紧急救援、应急救护培训等工作。
2、负责人:罗正光
(三) 宣传筹资股。
1、主要职责:负责红十字运动知识及红十字事业相关宣传、款物募捐工作;负责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负责红十字志愿者、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负责对外合作联络工作;负责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筹资、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
2、负责人:夏树梅
(四)备灾救灾中心。
1.主要职责:负责县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接收、储备、分发、运输社会各界捐赠、募集的备灾救灾物资;负责开展募捐活动;参与县红十字会协调救灾应急工作;承担救灾、救助、救护“三救”工作相关的其他任务;统筹管理备灾、救灾及应急救护培训的具体业务工作,统筹管理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对相关工作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进行管理和服务。
2.负责人:夏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