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信息 |
| 组织简介 |
| 主要职责 |
| 名誉会长 |
| 领导机构 |
| 机关党建 |
| 联系方式 |
| 理事会信息 |
一是负责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法律法规,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
二是负责开展备灾、救灾工作。通过社会募捐和政府支持救灾资金的方式,有计划组织好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并积极参加灾后恢复重建。
三是负责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积极参与对农村和社区困难群众、特殊人群和重大疾病贫困患者的救助。坚持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做好扶贫济困工作。
四是负责开展群众性初级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救护知识宣传普及。通过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加强对初学机动车驾驶员和高危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救护意识和应急救护技能。
五是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做好对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的跟踪服务和对人体器官捐献者特困家庭的人道救助工作,确保捐献人及法定受益人合法权益。
六是积极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活动,主动参与对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患者和吸毒戒毒人员的关爱行动及其他救助工作。
七是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募捐筹资工作。通过开展社会专项募捐,争取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款,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募集筹措爱心款物,不断增强救灾救助实力,尽力救助灾区灾民和困难群众。
八是承担我县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审核、上报工作。
九是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发挥红十字志愿者在各项公益活动中的作用,积极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十是根据上级红十字会的部署要求,参与完成国内外人道救援任务。
十一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