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信息 |
| 组织简介 |
|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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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理事会信息 |
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勐海县红十字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办公室主要职责:综合协调红十字会各项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保卫、信息、宣传、电子商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依法管理国内外组织及个人捐赠款物;承担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和常务理事会的日常工作;承担监事会日常事务,负责与理事会、执委会工作的协调对接,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组织培训救灾赈济骨干队伍,提高备灾工作水平;负责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情况调查和报灾;组织群众参加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现场救助;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和募捐工作;负责赈济款物的计划、购置、运输、分发、使用和监督检查,参与赈灾财务监督和管理;负责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开展艾滋病预防教育培训,负责专兼职干部的培训和会员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负责宣传、检查、督促、指导红十字会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红十字运动知识及国际人道法的传播与教育;组织、开展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基层红十字会开展活动;组织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负责寻人转信工作;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