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红十字会简介
鲁甸县红十字会于1991年成立于鲁甸县卫生局,属卫生局的一个股室;2008年11月,根据鲁甸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鲁甸县红十字会的通知(鲁机编〔2008〕23号)文件同意成立“鲁甸县红十字会”,为正科级群团组织,核定事业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2019年4月,按照中共鲁甸县委机构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鲁甸县红十字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鲁机编〔2019〕28号)文件,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2021年3月,经鲁甸县委机构编制委员批准,同意在县红十字会增设监事股为监事会办事机构,增加事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专职副监事长),增加事业编制2名,增加后事业编制8名,下设办公室、赈济救护股、监事股3个股室。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开展“三救三献”等工作,主要职责有:开展救援、救灾、应急救护培训的相关工作;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等。
鲁甸县红十字会现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数6人,实有在职在编6人,其中设常务副会长1名(正科级),副会长2名(副科级),专职副监事长1名(副科级),工作人员2名(内设科室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内部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