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红十字会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临沧市红十字会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流程,明确各级红十字组织应急响应职责,统筹整合红十字系统救灾资源,协同配合全市抗震救灾工作,高效开展救援救助、款物募集分发、医疗救护、社会动员等工作,最大程度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云南省红十字会地震应急预案》《临沧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临沧市红十字会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沧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破坏性地震后,临沧市各级红十字会开展的应急救援、款物募集、医疗救护、人道救助、对口支援等应急响应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临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云南省红十字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地震灾害等级分级启动响应,明确各级红十字会职责分工。
2.生命至上,人道为本。坚持把保障灾区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快速调配力量和物资开展救援救助。
3.公开透明,规范管理。严格规范捐赠款物接收、管理、分配、使用流程,依法主动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合规透明。
4.协同联动,社会参与。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的领导下,加强与应急管理、地震、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临沧市红十字会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作为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地震应急工作的指挥协调机构,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
副总指挥: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专职副监事长
成 员:市红十字会各部室(中心)负责人、各县(区)
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抗震救灾工作部署,统筹指挥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快速研判震情、灾情,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统筹组织全市红十字会系统救灾款物的募集、接收、调配、分发,对接上级红十字会申请调拨救灾物资,协调国内外红十字组织、港澳台红十字机构援助款物入境入临;统筹调度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红十字志愿者赴灾区开展救援救助、应急救护、群众安置、灾情评估、物资保障、救援物资需求报送等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救灾工作宣传,及时公开捐赠款物募集使用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做好灾区群众人道救助、心理援助,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抗震救灾工作任务。
(二)前方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副指挥长: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成 员: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备灾救灾中心、受灾县(区)红十字会领导、市红十字退役军人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红十字志愿者。
主要职责: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前方联合指挥部和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灾区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协调;深入灾区一线开展灾情核查、评估,及时向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报送灾情信息、救援需求和工作进展;现场统筹协调各级红十字救援队伍、志愿者开展工作,落实救灾款物的接收、转运、分发和调拨申请,保障灾区群众救援救助需求;统筹开展灾区现场应急救护、群众安置、心理援助等人道服务,对接灾区相关部门落实协同救灾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前方联合指挥部、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现场救灾工作任务。
前方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医疗防疫组、物资保障组、群众安置组、涉外和涉港澳台事务组,具体组成及职责为:
1.抢险救援组。由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牵头,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市红十字退役军人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组成。负责统筹调度全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护志愿者,按照领导小组部署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开展被困人员搜救、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在灾区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现场医疗救护服务,对受伤群众进行初步伤情处理,协助转运重伤员前往医疗机构救治;协助开展灾区灾情核查,摸排灾区群众人道救助需求,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灾情和救援需求信息;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的搭建和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分发,参与灾区临时安置点的秩序维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抢险救援相关任务。
2.医疗防疫组。由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牵头,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红十字应急救护员组成。负责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协助转运灾区受伤群众,开展伤员应急止血、包扎等现场急救处置;组织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者在灾区安置点开展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疫病预防等相关常识;协助开展灾区饮用水源、安置点环境卫生清洁指导,降低灾区传染病发生风险;统筹协调红十字系统心理援助志愿力量,为受灾群众、救援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缓解地震带来的心理创伤;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3.物资保障组。由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牵头,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红十字志愿者组成。负责统筹管理全市红十字系统救灾物资储备,建立健全物资调拨机制,震后第一时间梳理现有储备物资的品类、数量和存放地点,根据灾区需求快速制定物资调配方案,完成救灾物资出库、清点、装车发运工作;对接上级红十字会落实调拨救灾物资的接收、转运和分发安排,核对接收捐赠的救灾物资信息,做好物资出入库登记和台账管理,配合做好捐赠物资质量查验工作;协调落实救灾物资运输车辆、运力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开辟救灾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救灾物资快速运抵灾区;指导灾区红十字会做好救灾物资的分发发放工作,跟进汇总物资发放进度,及时报送物资调配发放相关数据;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4.群众安置组。由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牵头,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红十字志愿者组成。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工作,协助做好安置点受灾群众的登记造册工作,准确掌握安置点受灾群众的人数、结构和具体需求;统筹协调调拨救灾生活物资,按照规范流程将帐篷、衣物、被褥、净水设备等群众急需的生活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保障安置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协助开展安置点的日常服务工作,协助维持安置点的正常秩序,收集反映受灾群众的诉求,协调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配合做好灾区群众需求摸排,及时梳理汇总安置群众的人道救助需求,报送领导小组调整救援救助安排,保障救助工作精准到位;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5.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由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牵头,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红十字志愿者组成。负责对接国外、港澳台红十字组织、救援机构,协调境外救援队伍进入灾区相关手续办理,做好相关服务保障;负责国外、港澳台红十字组织捐赠款物的对接、接收、清关协调和管理;协助做好灾区境外、港澳台人员临时安置、信息通报相关工作;负责本组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前方指挥部按第一时间响应原则分级应对,视灾区工作情况组建相关专项工作组。
(三)后方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市红十字会理事会专职副监事长
成 员: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组织宣传监事部、受灾县(区)红十字会领导、红十字志愿者。
主要职责:在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统筹做好后方综合协调与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对接上级红十字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各相关部门,及时传递震情灾情、救援需求和工作指令,汇总整理全市红十字系统救灾工作进展,按要求报送工作信息;负责统筹开展全市红十字系统抗震救灾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及时对外发布灾情信息、捐赠需求,做好捐赠引导,跟进宣传报道红十字救援救助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切;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统计、汇总,做好线上线下捐赠渠道的运维管理,及时梳理汇总捐赠数据报送指挥部;统筹做好指挥部日常办公、公文流转、运力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保障前方救援工作顺畅开展;负责做好捐赠信息公开的前期准备,按要求整理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明细,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后方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筹资组、后勤保障组,具体组成及职责为:
1.综合协调组。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牵头,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红十字志愿者组成。负责对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上级红十字会和灾区红十字会,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和红十字会系统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统筹调度红十字应急救援力量;起草报送工作信息、总结报告,承办领导小组会议、文电流转;统筹协调跨部门工作对接,协调救援队伍、救灾物资转运相关事宜;负责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2.社会募捐组。由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牵头,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红十字志愿者组成。研究制定《临沧市红十字会社会募捐工作方案》《社会募捐倡议书》,统筹开展社会募捐工作,通过临沧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救灾募捐公告,明确灾区需求,呼吁社会各界捐赠款物;负责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登记、信息汇总,及时梳理统计各类捐赠数据,每日报送领导小组及各相关工作组;做好线上线下捐赠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社会公众关于捐赠的疑问,引导社会公众合规有序开展捐赠;对接上级红十字会、其他州市红十字会及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做好定向捐赠的对接协调工作,按捐赠意愿落实款物分配相关安排;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3.宣传报道组。由市红十字会组织宣传监事部牵头,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红十字志愿者组成。负责对接市委宣传部和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红十字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分配、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应急救护知识培训普及宣传;做好红十字抗震救灾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正面引导;收集整理红十字救灾工作音视频、文字资料;负责本组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4.监督核查组。由市红十字会组织宣传监事部牵头,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监事会监事组成。对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款物全部用于抗震救灾;指导灾区红十字会开展救灾款物发放核查,督促落实救灾工作规范;受理社会举报投诉,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核查处置;负责本组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三、分级应对
(一)地震灾害分级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0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初判指标:震级≥6.5级。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2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初判指标:6.4≥震级≥6.0级。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初判指标:5.9≥震级≥5.5级。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初判指标:5.4≥震级≥5.0级。
(二)应对分级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由省政府负责应对,市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履行部门责任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2.发生较大地震灾害,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市红十字会履行部门责任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3.发生一般地震灾害,由灾区县(区)政府负责应对,市红十字会根据实际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灾区红十字会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帮助协调救援力量和救灾物资支持。
(三)响应分级(四个等级)
1.一级响应:对应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市红十字会立即启动一级响应,第一时间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报告灾情,向滇西七州市区域协作轮值组长单位通报灾情,登录《中国红十字会灾害管理系统》,统筹组织全市红十字系统力量投入救灾救援工作,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红十字会的各项救灾部署要求。
2.二级响应:对应重大地震灾害。发生重大地震灾害,市红十字会立即启动二级响应,第一时间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报告灾情,向滇西七州市区域协作轮值组长单位通报灾情,登录《中国红十字会灾害管理系统》,统筹调度全市红十字系统救援资源,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救灾工作。
3.三级响应:对应较大地震灾害。当发生较大地震灾害时,市红十字会启动三级响应,及时向省红十字会报告灾情,登录《中国红十字会灾害管理系统》,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红十字系统抗震救灾工作。
4.四级响应:对应一般地震灾害。当发生一般地震灾害时,市红十字会启动四级响应,根据灾区需求,协调组织相关救援资源,支持县(区)红十字会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四)应急处置
按照1小时内各级指挥系统要全面运行、2小时内应急救援队伍要全面派出、3小时内救援工作要全面开展的要求,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1.响应启动
地震发生后,市红十字会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地震灾害等级,由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迅速决定启动对应等级应急响应,立即叫应叫醒红十字会系统“关键人”,发布应急响应指令。
2.先期处置
总指挥立即前往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四楼会议室)集结,若主城区在高烈度地震作用下,无法确定房屋是否安全时,则在市政府北门广场集结。同时将本部门应急处置情况报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综合协调组安排专人立即前往市应急指挥中心后方指挥部服务保障组报到,参与集中办公。
前方指挥部指挥长迅速集结队伍,率队赶赴灾区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前方联合指挥部报到,立即参加抢险救援,全力开展应急救护、群众安置、物资保障、伤员转运、灾情评估,建立《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物资需求清单》,报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并将处置工作情况上报前方联合指挥部指挥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抢险救援,指导受灾县(区)红十字会开展灾情了解、需求评估、紧急救援等工作,汇总灾情情况,提出具体救助工作方案,报市红十字会指挥部;组织赈济救援队、红十字志愿者开展帐篷搭建、物资调运发放等工作,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群众安置组,服从市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抢险救援专项工作组统一领导,全力做好群众安置工作,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物资保障组,服从市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物资保障专项工作组统一领导,做好灾区物资接收、管理、分发等工作,全力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医疗防疫组,服从市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医疗防疫专项工作组统一领导,全力做好应急救护、伤员转运、心理疏导等医疗防疫工作,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涉外和涉港澳台事务组,服从市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涉外和涉港澳台事务专项工作组统一领导,积极稳妥做好涉外和涉港澳台事务工作,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后方指挥部指挥长迅速集结队伍,综合协调组、社会募捐组、宣传报道组、监督检查组到岗就位,实行集中办公,及时汇总、分析处置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总指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收集汇总灾情、救灾救援力量及物资需求情况,立即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省红十字会,通报滇西七州市区域协作机制轮值组长单位,登录《中国红十字会灾害管理系统》,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做好救灾救援车辆调度、物资保障等工作,开设社会捐赠热线电话,发布社会募捐倡议书;严格值班值守,及时接收和贯彻落实相关指令,报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社会募捐组,迅速制定《临沧市红十字会地震灾害募捐工作方案》《临沧市红十字会地震灾害募捐倡议书》,及时完成向民政部门报备工作,向社会发布募捐倡议,并通过“博爱通”系统上线“临沧市红十字会地震灾害救灾救援公益项目”,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及时更新灾区救灾救援物资需求清单;公开招募具有财务专业能力的红十字志愿者,做好社会捐赠热线电话的接听、值守及“博爱通”系统管理使用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募捐筹资,做好与捐赠者洽谈、签署协议、监督履约等工作;制作、授予捐赠者荣誉证书、奖章;适时做好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情况统计,及时上报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宣传报道组,及时宣传报道救灾救援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挖掘红十字救援队伍、志愿者参与救援的生动故事,讲好红十字应急救援故事;统筹对接各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震情相关红十字救援工作进展、社会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相关舆情引导工作;做好红十字志愿者参加救灾工作的统筹、组织和管理,参与开展社会募捐、应急救护、群众安置、人道救助等各项工作。监督检查组,开展对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应急救援工作中执行相关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省红十字会监事会、市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相关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3.响应开展
前方指挥部依据灾区实际,迅速研判人道需求,明确救援重点,有序推进应急救护、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救灾款物发放等工作。每日汇总工作进展,及时上报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并根据指挥部部署动态优化救援安排;遇重大需求或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确保救援行动精准对接灾区需求。
后方指挥部各工作组严格履行职责,每日召开工作调度会,梳理募捐接收、信息宣传、监督保障等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并将汇总情况及时报送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持续引导社会募捐,实时更新捐赠数据与灾区需求,保障线上线下捐赠渠道畅通,确保捐赠接收工作规范有序。
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依据前方报送的灾情需求,及时向上级红十字会申请调拨救灾物资,依托区域协作机制统筹调配救援力量与救灾款物,按照“统一指挥、统筹调配”原则,下达救援救助任务,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推进。
4.响应级别调整
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后,按照“谁启动、谁调整”的原则,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持续跟踪震情灾情,根据上级响应启动情况或灾区需求变化,及时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防止响应过度。
5.响应终止
当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基本消除,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后,按照“谁发布、谁终止”的原则,及时终止应急响应。
四、灾后处置与恢复重建
(一)工作总结。应急响应终止后,15日内完成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总结,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红十字会,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二)款物清算。对应急期间接收使用的捐赠款物进行全面清算,剩余捐款结转用于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剩余物资统一调剂纳入本级红十字救灾物资储备库。审计结束后,及时公开捐赠款物审计结果。
(三)参与恢复重建。根据灾区恢复重建需求,依托红十字公益项目,支持灾区民房重建、学校医院修缮、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持续开展困难受灾群众人道救助,协助灾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五、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加强市、县(区)红十字应急救援队、赈济救援队、应急救护队建设,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升队伍实战能力,建立红十字救援人才储备库,确保地震发生后能够快速集结投入救援。
(二)物资保障。完善市级红十字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按照标准储备帐篷、棉被、赈济家庭箱、应急救护器材等救灾物资,建立物资动态更新机制,与爱心企业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供应联动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物资供应充足。
(三)通信保障。建立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地震应急通信联络机制,预留备用通信方式,确保震后通信中断情况下能够保持联络畅通,及时报送灾情信息。
(四)资金保障。争取上级红十字会应急工作经费支持,认真开展“5.8人道公益日”“久久公益节”筹款活动,保障应急响应期间队伍调度、物资转运、人道救助等经费需求,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六、监督管理
(一)全程监督。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对地震应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捐赠款物接收、分配、使用情况及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确保专款专用、专物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捐赠款物。
(二)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捐赠款物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责任追究。对在地震应急工作中推诿扯皮、延误救援,或者违规使用捐赠款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本预案由临沧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完善。各县(区)红十字会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地震应急预案。
(二)预案演练。市红十字会定期组织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可行性、实战性,提升应急响应、应对处置能力。
(三)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临沧市红十字会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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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项目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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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分级 |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
造成200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震级范围:≥6.5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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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地震灾害 |
造成30人及以上、2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震级范围:6.4≥震级≥6.0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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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地震灾害 |
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较大经济损失,震级范围:5.9≥震级≥5.5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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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震灾害 |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一定经济损失,震级范围:5.4≥震级≥5.0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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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分级 |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 |
省政府负责应对,市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履行部门责任开展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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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地震灾害 |
市政府负责应对,市红十字会履行部门责任开展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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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震灾害 |
灾区县(区)政府负责应对,市红十字会根据实际派出工作组,指导处置、协调救援力量与救灾物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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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分级(四等级) |
一级响应 |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立即启动响应,第一时间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报灾情,通报滇西七州市区域协作轮值组长单位,登录《中国红十字会灾害管理系统》,统筹全市红十字系统力量,落实上级各项救灾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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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响应 |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立即启动响应,第一时间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报灾情,通报滇西七州市区域协作轮值组长单位,登录《中国红十字会灾害管理系统》,统筹调度全市红十字系统救援资源,按要求开展救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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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响应 |
对应较大地震灾害:启动响应后及时向省红十字会报灾情,登录《中国红十字会灾害管理系统》,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红十字系统抗震救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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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响应 |
对应一般地震灾害:启动响应后根据灾区需求,协调相关救援资源,支持县(区)红十字会开展抗震救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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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 |
总体要求 |
1小时内各级指挥系统全面运行、2小时内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派出、3小时内救援工作全面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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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启动 |
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灾害等级决定启动对应响应,立即叫应红十字会系统“关键人”,发布响应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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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处置(前方) |
前方指挥部指挥长集结队伍赶赴灾区,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前方联合指挥部报到,开展应急救护、群众安置、物资保障、伤员转运、灾情评估,建立《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物资需求清单》上报,指导受灾县(区)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组织赈济救援队、志愿者完成帐篷搭建、物资调运发放;各专项工作组服从对应专项工作组统一领导,开展工作并定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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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处置(后方) |
后方指挥部指挥长集结队伍,各工作组集中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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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开展 |
前方:每日汇总进展上报,根据部署优化救援,重大情况及时请示; 后方:每日召开调度会,梳理工作、解决问题,持续引导募捐,更新数据与需求,保障捐赠渠道畅通; 市红十字会指挥部:根据需求申请调拨物资,统筹调配救援力量与款物,下达任务保障高效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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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级别调整 |
遵循“谁启动、谁调整”原则,根据灾情变化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过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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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终止 |
遵循“谁发布、谁终止”原则,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基本完成,次生灾害消除、社会秩序恢复后终止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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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处置与恢复重建 |
工作总结 |
应急响应终止后15日内完成全市红十字系统救援工作总结,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红十字会,总结经验完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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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物清算 |
全面清算应急期间捐赠款物,剩余捐款结转灾后重建,剩余物资纳入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审计后公开审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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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恢复重建 |
依托红十字公益项目,支持灾区民房、学校医院、公共服务设施重建改善,开展困难群众人道救助,协助恢复生产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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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保障 |
队伍保障 |
加强市、县(区)红十字应急、赈济、应急救护队伍建设,定期培训演练,建立人才储备库,保障快速集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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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保障 |
完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按标准储备救灾物资,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与爱心企业建立储备供应联动机制,保障物资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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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保障 |
建立全市红十字系统应急通信联络机制,预留备用通信方式,保障震后通信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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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保障 |
争取上级经费支持,开展公益筹款活动,保障应急期间各项经费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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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
全程监督 |
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全程监督应急工作,重点监督捐赠款物和纪律执行,确保专款专物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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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捐赠款物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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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
对推诿扯皮、延误救援、违规使用款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临沧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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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组成人员 |
主要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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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 |
总指挥 |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 |
1.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项救灾部署,统筹全市红十字系统救援力量与救灾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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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指挥 |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专职副监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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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市红十字会各部室(中心)负责人、各县(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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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指挥部 |
指挥长 |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
1.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前方联合指挥部和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灾区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协调; 2.深入灾区一线开展灾情核查、评估,及时向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报送灾情信息、救援需求和工作进展; 3.现场统筹协调各级红十字救援队伍、志愿者开展工作,落实救灾款物的接收、转运、分发和调拨申请,保障灾区群众救援救助需求; 4.统筹开展灾区现场应急救护、群众安置、心理援助等人道服务,对接灾区相关部门落实协同救灾工作; 5.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前方联合指挥部、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现场救灾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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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备灾救灾中心、市红十字退役军人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红十字志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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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险救援组 |
组长: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负责人 |
1.负责统筹调度全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护志愿者,按照领导小组部署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开展被困人员搜救、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2.在灾区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现场医疗救护服务,对受伤群众进行初步伤情处理,协助转运重伤员前往医疗机构救治; 3.协助开展灾区灾情核查,摸排灾区群众人道救助需求,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灾情和救援需求信息; 4.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的搭建和基本生活保障物资分发,参与灾区临时安置点的秩序维护;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抢险救援相关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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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保障组 |
组长: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负责人; 成员: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红十字志愿者 |
1.负责统筹管理全市红十字系统救灾物资储备,建立健全物资调拨机制,在震后第一时间梳理现有储备物资的品类、数量和存放地点,根据灾区需求快速制定物资调配方案,完成救灾物资出库、清点、装车发运工作; 2.对接上级红十字会落实调拨救灾物资的接收、转运和分发安排,核对接收捐赠的救灾物资信息,做好物资出入库登记和台账管理,配合做好捐赠物资质量查验工作; 3.协调落实救灾物资运输车辆、运力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开辟救灾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救灾物资快速运抵灾区; 4.指导灾区红十字会做好救灾物资的分发发放工作,跟进汇总物资发放进度,及时报送物资调配发放相关数据;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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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安置组 |
组长: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负责人 |
1.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工作,协助做好安置点受灾群众的登记造册工作,准确掌握安置点受灾群众的人数、结构和具体需求; 2.统筹协调调拨救灾生活物资,按照规范流程将帐篷、衣物、被褥、净水设备等群众急需的生活物资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保障安置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3.协助开展安置点的日常服务工作,协助维持安置点的正常秩序,收集反映受灾群众的诉求,协调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 4.配合做好灾区群众需求摸排,及时梳理汇总安置群众的人道救助需求,报送领导小组调整救援救助安排,保障救助工作精准到位;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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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防疫组 |
组长: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负责人; 成员: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红十字应急救护员。 |
1.负责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协助转运灾区受伤群众,开展伤员应急止血、包扎等现场急救处置; 2.组织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者在灾区安置点开展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普及卫生健康、疫病预防等相关常识; 3.协助开展灾区饮用水源、安置点环境卫生清洁指导,降低灾区传染病发生风险; 4.统筹协调红十字系统心理援助志愿力量,为受灾群众、救援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缓解地震带来的心理创伤;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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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和涉港澳台事务组 |
组长: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负责人; 成员: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红十字志愿者 |
1.负责对接国外、港澳台红十字组织、救援机构,协调境外救援队伍进入灾区相关手续办理,做好相关服务保障; 2.负责国外、港澳台红十字组织捐赠款物的对接、接收、清关协调和管理; 3.协助做好灾区境外、港澳台人员临时安置、信息通报相关工作; 4.负责本组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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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方指挥部 |
指挥长 |
市红十字会专职副监事长 |
1.在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统筹做好后方综合协调与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对接上级红十字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各相关部门,及时传递震情灾情、救援需求和工作指令,汇总整理全市红十字系统救灾工作进展,按要求报送工作信息; 3.负责统筹开展全市红十字系统抗震救灾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及时对外发布灾情信息、捐赠需求,做好捐赠引导,跟进宣传报道红十字救援救助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切; 4.负责捐赠款物的接收、统计、汇总,做好线上线下捐赠渠道的运维管理,及时梳理汇总捐赠数据报送指挥部; 5.统筹做好指挥部日常办公、公文流转、运力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保障前方救援工作顺畅开展; 6.负责做好捐赠信息公开的前期准备,按要求整理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明细,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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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组织宣传监事部、红十字志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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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组 |
组长: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人;成员: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红十字志愿者。 |
1.负责对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上级红十字会和灾区红十字会,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和红十字会系统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统筹调度红十字应急救援力量; 2.起草报送工作信息、总结报告,承办领导小组会议、文电流转; 3.统筹协调跨部门工作对接,协调救援队伍、救灾物资转运相关事宜; 4.负责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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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募捐组 |
组长: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负责人 |
1.研究制定《临沧市红十字会社会募捐工作方案》《社会募捐倡议书》,统筹开展社会募捐工作,通过临沧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救灾募捐公告,明确灾区需求,呼吁社会各界捐赠款物; 2.负责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登记、信息汇总,及时梳理统计各类捐赠数据,每日报送领导小组及各相关工作组;做好线上线下捐赠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社会公众关于捐赠的疑问,引导社会公众合规有序开展捐赠; 3.对接上级红十字会、其他州市红十字会及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做好定向捐赠的对接协调工作,按捐赠意愿落实款物分配相关安排; 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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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组 |
组长:市红十字会组织宣传监事部负责人 |
1.负责对接市委宣传部和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红十字会抗震救灾工作进展; 2.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接收、分配、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应急救护知识培训普及宣传; 4.做好红十字会抗震救灾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正面引导; 5.收集整理红十字救灾工作音视频、文字资料; 6.负责本组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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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组 |
组长:市红十字会监事会负责人 |
1.对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款物全部用于抗震救灾;2.指导灾区红十字会开展救灾款物发放核查,督促落实救灾工作规范; 3.受理社会举报投诉,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核查处置; 4.负责本组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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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红十字会震后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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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挥部及相关工作组 |
重点工作任务 |
具体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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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震后应急处置(后方指挥部) |
综合协调组 |
信息汇总报送 |
汇总灾情、救援力量及物资需求,上报通报相关单位,通过中国红十字会灾害管理系统持续续报灾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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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后勤与秩序保障 |
调度救援车辆,保障应急物资供应,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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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募捐渠道开通 |
开设社会捐赠热线,发布抗震救灾募捐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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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会募捐组 |
募捐筹备 |
制定募捐方案与倡议书,完成民政部门报备,上线公益募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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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需求更新 |
动态更新灾区救灾救援物资需求清单,引导精准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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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志愿者招募管理 |
公开招募具备财务专业能力的红十字志愿者,承担捐赠热线接听值守、“博爱通”系统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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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募捐对接服务 |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募捐筹资,负责与捐赠方洽谈对接、签署捐赠协议,监督捐赠履约;为捐赠者制作、授予荣誉证书、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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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款物统计公开 |
适时统计社会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捐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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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震后应急处置(后方指挥部) |
宣传报道组 |
典型宣传挖掘 |
宣传报道救灾救援先进典型与感人事迹,挖掘红十字救援队伍、志愿者的救援生动案例,讲好红十字应急救援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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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 |
统筹对接各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震情、红十字救援工作进展、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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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舆情引导 |
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开展震后相关舆情引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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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志愿者统筹管理 |
统筹、组织、管理参与救灾的红十字志愿者,支持志愿者参与社会募捐、应急救护、群众安置、人道救助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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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督检查组 |
款物监督 |
开展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全过程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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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纪律监督 |
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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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上级监督要求 |
落实省红十字会监事会、市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要求,配合开展各项监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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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震后应急处置(前方指挥部) |
前方指挥部 |
救援部署推进 |
根据灾区实际研判人道需求,明确救援重点,有序推进应急救护、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救灾款物发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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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息报送与动态调整 |
每日汇总工作进展,上报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指挥部部署动态优化救援安排;遇重大需求或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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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 |
震后应急处置 |
资源统筹调配 |
根据前方报送的灾情需求,及时向上级红十字会申请调拨救灾物资,依托滇西七州市区域协作机制统筹调配救援力量与救灾款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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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务下达 |
按照“统一指挥、统筹调配”原则下达救援救助任务,保障救援工作高效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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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响应级别调整 |
遵循“谁启动、谁调整”原则,持续跟踪震情灾情,根据上级响应调整情况或灾区需求变化,及时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防止响应过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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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响应终止 |
遵循“谁发布、谁终止”原则,当抢险救灾、紧急转移安置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基本消除,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后,及时终止应急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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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灾后处置与恢复重建 |
工作总结 |
应急响应终止后15日内,完成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总结,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红十字会,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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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捐赠款物清算 |
对应急期间接收使用的捐赠款物进行全面清算,剩余捐款结转用于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剩余物资统一调剂纳入本级红十字救灾物资储备库;审计结束后及时公开捐赠款物审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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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与恢复重建 |
根据灾区恢复重建需求,依托红十字公益项目,支持灾区民房重建、学校医院修缮、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持续开展困难受灾群众人道救助,协助灾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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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指挥部 |
震后应急保障 |
队伍保障 |
震后完成救援力量快速集结,日常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建立红十字救援人才储备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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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物资保障 |
完善市级红十字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按标准储备帐篷、棉被、赈济家庭箱、应急救护器材等救灾物资,建立物资动态更新机制,落实与爱心企业的应急物资储备供应联动机制,保障震后物资供应充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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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信保障 |
落实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地震应急通信联络机制,预留备用通信方式,保障震后通信中断情况下联络畅通,保障灾情信息及时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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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金保障 |
争取上级红十字会应急工作经费支持,保障应急响应期间队伍调度、物资转运、人道救助等经费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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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震后监督管理 |
全程监督 |
由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对地震应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捐赠款物接收、分配、使用情况及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确保专款专用、专物专用,杜绝截留挪用捐赠款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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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息公开 |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捐赠款物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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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责任追究 |
对在地震应急工作中推诿扯皮、延误救援,或者违规使用捐赠款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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