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官渡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1月15日至3月27日,对官渡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暨2021—2023年捐赠款物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向官渡区红十字会反馈审计报告,指出3个方面12个问题。为此,官渡区红十字会高度重视,积极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的问题
1.官渡区红十字会未将房租收入纳入部门预算。2023年官渡区红十字会出租4间铺面,房租收入33310元,编制部门预算未将上述收入纳入部门预算。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6月6日按照规定程序到区税务局上缴了往年度房租收入。下一步,将按规定要求及时上缴房租,未及时上缴的房租按规定要求纳入部门预算。
2.政府采购未按规定执行询价方式采购。2023年官渡区红十字会自有4间商铺出租价格评估服务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采用直接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的方式评估确定租金,评估费用为6500元。
整改情况:对后续房屋出租价格评估服务,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出租价格评估服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官渡区红十字会未成立工会组织收取工会会员会费。官渡区红十字会自1987年成立以来,一直未建立基层工会组织,也未收取工会会员会费。
整改情况:向区总工会上报了成立工会的请示,区总工会下达了《关于同意成立昆明市官渡区红十字会工会委员会》的批复,按规定程序依法成立了工会组织,选举产生了工会主席,并抓好会员管理工作,按规定要求收取工会会员费,全面理顺规范职工工会福利管理发放工作,切实维护好会员的合法权益。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的问题
4.官渡区红十字会2023年房租收入未上缴。2023年官渡区红十字会4间商铺租金收入33310元,截至目前未上缴。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6月6日按照规定程序到区税务局上缴往年度房租收入,后续将按规定要求及时上缴房租,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方面发现的问题
5.捐赠物资未纳入会计账务核算管理。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官渡区红十字会接收捐赠物资未纳入会计账务核算管理。
整改情况:已向上级申请注册了《中国红十字会财务系统》账号,将接收的捐赠物资纳入会计账务核算管理,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准确使用会计科目,按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设置辅助账核算,规范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6.捐赠物资管理不规范。官渡区红十字会部分捐赠资料管理不规范、档案不完整。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补齐完善了捐赠物资使用反馈信息、捐赠物资出库调拨单等档案资料,并加强捐赠资料管理,全面规范捐赠物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捐赠物资管理正规有序。
7.捐赠款划拨到相关单位后未对使用情况监督管理。2023年官渡区红十字会从捐赠资金中列支201万元到官渡区卫生健康局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列支7.4万元到官渡区体育训练中心支持市“七运会”、列支10万元到官渡区慈善协会用于十个社区“一核五委”治理试点工作,官渡区红十字会未按要求对捐赠款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未及时要求使用单位上报资金使用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云南省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接受捐赠款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并协调相关使用单位提供了使用情况及台账资料,督促使用单位按规定要求及用途使用捐赠财产。
8.官渡区红十字会违反规定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2023年2月16日,官渡区红十字会接受非定向捐赠实物上衣7件,裤子1条,开具没有金额的云南省公益性捐赠收据。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总会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物资捐赠指南(试行)>的通知》(中红字〔2020〕23号)和《中国红十字总会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以其公允价值进行人民币折算,由捐赠人提供其公允价值的合法有效证明,同时根据捐赠人要求开具有具体金额的云南省公益性捐赠收据,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9.官渡区红十字会捐赠票据管理不规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官渡区红会未对捐赠票据设置票据管理台账,进行使用登记。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管理台账,确保票据管理规范有序。
(二)应急救援方面发现的问题
10.官渡区红十字会志愿者队伍建设不达标。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官渡区红十字会只有一支志愿者队伍,未达到县级红十字会要建立既满足工作需要又富有特色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不少于3支的要求。
整改情况:官渡区红十字会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红字〔2019〕44号)和《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精心组织谋划,再建立既满足工作需要又富有特色的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2支。
(三)红十字事业建设方面发现的问题
11.官渡区红十字会会员管理不规范。官渡区红十字会会员管理混乱,未建立会籍管理档案,未按程序收缴会费。
整改情况:在今后会员发展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红字〔2020〕1号)有关要求,按照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会会员管理工作,建立红十字会会籍管理档案,定期组织会员参加红十字会相关活动,及时收缴会费,确保会员管理工作正规有序。
三、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
12.未及时清理不符合条件的红十字会冠名医院。官渡区使用红十字会冠名医疗卫生机构有1家,为官渡区小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冠名全称为昆明市官渡区红十字会医院,官渡区红十字会未独立设置之前由官渡区卫生局和官渡区红十字会联合批准,不符合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资格要求,官渡区红十字会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官渡区红十字会先后2次到官渡区小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实地了解和协调对接整改工作,已协调官渡区小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消冠名,并完成取消冠名相关手续办理。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红十字会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坚决做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效,转化运用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结果,全力推动红十字事业再上新台阶,以红十字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来检验审计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