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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红十字会关于所属事业单位选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  作者:  编辑:昆明市  日期:2026-08-31  点击率:36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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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红十字会于近期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昆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人员选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于2011年7月经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为隶属昆明市红十字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国内外捐赠救灾物资、救灾款项的接收,依法开展募捐活动

2.负责救灾物资的管理储备、运输、清洗、消毒等任务

3.承担赴灾区考察、发放救灾物资,积极开展救援和服务工作

4.负责红十字志愿者救灾应急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

5.负责防灾减灾、逃生避险和现场救护应对的培训

6.协助做好红十字志愿者的招募、管理和培训工作;协助做好红十字网站建设、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及遗体捐献等相关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怡康温泉新村A区20栋

二、选配范围及名额

(一)选配范围:市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自愿放弃身份的公务员;市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人员除外)

(二)选配名额管理岗1(九级管理岗位)

三、人员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三)具有2年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愿意长期在所选报单位和岗位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选配:

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问责处理影响期未满的;需要回避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现场报名

(一)时间

2026831- 949:00至17:00。

(二)地点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86室。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昆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选配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名表需按干管权限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需由工作单位对原件真伪进行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3.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在单位任职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聘任通知或相关材料

5.进入事业单位时由人事部门审批的聘用通知,或进入现工作单位时由人事部门审批的调动通知、安置文件等材料;

6.历年考核表复印件;

7.近期正装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8.近3年廉洁自律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按规定加盖印章(廉洁自律证明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印章,其余材料均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五、相关事宜

(一)选配工作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需经现主管部门同意后推荐可报名参加。市红十字会将根据个人报名情况和单位推荐意见,进行综合比选择优,考核后确定拟调入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选配人员岗位聘用,须服从组织安排,接受低于原单位岗位等级聘用。

(二)请各单位积极支持本次选配工作,将本函转发直属相关单位,推荐合适人选。参加选配人员要确保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真实。

联系电话:0871-63151260

 

附件:1.附件1:昆明市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选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附件2:昆明市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配岗位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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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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