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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来源:  作者:  编辑:昆明市  日期:2026-08-18  点击率:45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广大爱心企业、爱心人士: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人道事业的关心与鼎力支持!

为规范捐赠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捐赠信息公示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我会接收社会捐赠后,将依规定期对捐赠主体、捐赠金额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二、如有爱心企业和个人希望匿名捐赠、不公开单位名称、姓名,请在捐赠时告诉我们,我会将尊重捐赠意愿,在公示时统一以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进行公示。未提前提出匿名需求的,将按规定公示。

联系电话:0871—63100157

 

                            昆明市红十字会

2026年8月18日

 

 

 

作者:
编辑: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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