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
摘要:
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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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须知
1.本申请表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简称中国红基会)根据《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印制并负责解释。
2.该项目申请对象为困难家庭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中国籍儿童。
3.由申请人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本申请表,或通过微信小程序“红救助”端口申报。
4.申请人申报资料须经患儿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审核后逐级报省级红十字会/基金会审核,最后报至中国红基会,中国红基会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资助申请。
5.本申请表的递交并不代表一定获得救助,申请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回。
6.通过审批确定的受助患儿名单在中国红基会官方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级红十字会/基金会向患儿法定监护人发放《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天使阳光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患儿资助告知书》(以下简称“资助告知书”)。
7. 建议受助患儿在通过评审并获得《资助告知书》的三个月内完成手术,在告知书1年有效期内提交合格回执资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8.本项目为一次性资助。
9.对申报资料中出现的隐瞒、虚假、伪造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不予救助;如已获救助,中国红基会保留依法追索救助款的权利。
10.受助患儿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医疗风险,均由医患双方明确责任、自行协商解决,中国红基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为配合项目宣传,受助患儿及其法定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中国红基会提供并授权其使用必要的照片、文字、视频、影像等相关资料。

作者:
编辑:景洪市